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11月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11月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11月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 (略) 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乌拉特前旗产业园
建设单位: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新建1栋办公室、1栋实验室、1座全封闭料仓、2座搅拌主机、1座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00万块太阳能光伏水泥基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原料(沙子、石子)均储存于封闭料仓内,上料工序采用喷淋装置喷淋抑尘处理,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粉煤灰筒仓呼吸废气采用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等监控设施及标志标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粉煤灰筒仓仓顶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料仓收集的降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泥基座成型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直接返回搅拌机内;水泥基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定期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固废综合利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11月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 (略) 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乌拉特前旗产业园
建设单位: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新建1栋办公室、1栋实验室、1座全封闭料仓、2座搅拌主机、1座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00万块太阳能光伏水泥基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原料(沙子、石子)均储存于封闭料仓内,上料工序采用喷淋装置喷淋抑尘处理,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粉煤灰筒仓呼吸废气采用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等监控设施及标志标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粉煤灰筒仓仓顶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料仓收集的降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泥基座成型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直接返回搅拌机内;水泥基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定期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固废综合利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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