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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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3-11-02 16:13:2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市民中心 *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

主持人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胶管及硅胶管生产项目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张旭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3.3%。项目利用已建成车间,新上2条橡胶管挤出流水线、3台硫化罐、1台锅炉等生产设备共计6台(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橡胶管100万米,硅胶管5万条。

1、水环境:胶管冷却水、胶管试压水、水包布浸泡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硫化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水包布浸泡补水,不外排;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浓水用于胶管试压补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景县留智庙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项目橡胶生产中挤出、硫化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8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胶管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锅炉软水制备废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过滤棉分类存于专用容器,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要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风机、泵类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对现有生产车间内设置声屏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

年产32000吨、3APET瓶片、6000吨打包带、6000 吨PET颗粒项目

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广川大街1号

故城县正浩 (略)

孙书田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9%。租赁衡水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6000m2(包括生产车间和生产车间南北两侧区域),购置撕碎机、破碎机、振动筛、漂洗池、脱水机、螺旋上料机等设备共计103台/套,主要建设3APET瓶片生产线、PET颗粒生产线、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2000吨3APET瓶片、6000吨打包带、6000吨PET颗粒。

1、水环境:项目设备冷却用水、打包带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PET颗粒撕碎、破碎、清洗、脱水废水,3APET瓶片热清洗、破碎、漂洗、脱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沉淀+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内现有)处理后,排入到故城-雄县产业生态城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环境空气:项目在挤出机出口上方、加热拉伸出口上方设置设集气罩,集气罩设置软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除铁工序产生的废铁、废包装物、激光分选材质选及色选产生的非PET瓶和瓶片及其他瓶片、脱标和标签分离产生的废标签、漂洗分选产生的废瓶盖、上料工序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包装袋、打包带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振动筛产生的大颗粒PET碎片返回破碎工序;滚筒分选产生的掺杂物、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撕碎机、破碎机、振动筛、漂洗池、脱水机、螺旋上料机及风机、泵类等。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尽量安置在厂房内,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

年产500万件塑料制品、500万件橡胶制品和200万件橡塑配套产品项目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镇片区

衡 (略)

郭晓欣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占地6.19亩,建筑面积4048.14平方米。新上平板硫化机、注塑机、挤出机、开炼机等共计7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制品500万件和橡胶制品500万件、橡塑配套产品200万件。

1、水环境:项目设备冷却水、水槽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景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环境空气:塑料制品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挤出成型工序废气,橡胶制品中压胶、硫化、二次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P1)达标排放。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不同时进行生产。切割、焊接、抛光、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P1、共用)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塑料屑、橡胶边角料、橡胶不合格品、不锈钢管边角料、废焊渣、不锈钢渣、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塑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平板硫化机、注塑机、挤出机、开炼机和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对现有生产车间内设置声屏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3-11-02 16:13:2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市民中心 *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

主持人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胶管及硅胶管生产项目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张旭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3.3%。项目利用已建成车间,新上2条橡胶管挤出流水线、3台硫化罐、1台锅炉等生产设备共计6台(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橡胶管100万米,硅胶管5万条。

1、水环境:胶管冷却水、胶管试压水、水包布浸泡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硫化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水包布浸泡补水,不外排;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浓水用于胶管试压补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景县留智庙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项目橡胶生产中挤出、硫化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8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胶管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锅炉软水制备废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过滤棉分类存于专用容器,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要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风机、泵类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对现有生产车间内设置声屏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

年产32000吨、3APET瓶片、6000吨打包带、6000 吨PET颗粒项目

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广川大街1号

故城县正浩 (略)

孙书田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9%。租赁衡水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6000m2(包括生产车间和生产车间南北两侧区域),购置撕碎机、破碎机、振动筛、漂洗池、脱水机、螺旋上料机等设备共计103台/套,主要建设3APET瓶片生产线、PET颗粒生产线、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2000吨3APET瓶片、6000吨打包带、6000吨PET颗粒。

1、水环境:项目设备冷却用水、打包带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PET颗粒撕碎、破碎、清洗、脱水废水,3APET瓶片热清洗、破碎、漂洗、脱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沉淀+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内现有)处理后,排入到故城-雄县产业生态城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环境空气:项目在挤出机出口上方、加热拉伸出口上方设置设集气罩,集气罩设置软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除铁工序产生的废铁、废包装物、激光分选材质选及色选产生的非PET瓶和瓶片及其他瓶片、脱标和标签分离产生的废标签、漂洗分选产生的废瓶盖、上料工序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包装袋、打包带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振动筛产生的大颗粒PET碎片返回破碎工序;滚筒分选产生的掺杂物、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撕碎机、破碎机、振动筛、漂洗池、脱水机、螺旋上料机及风机、泵类等。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尽量安置在厂房内,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

年产500万件塑料制品、500万件橡胶制品和200万件橡塑配套产品项目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镇片区

衡 (略)

郭晓欣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占地6.19亩,建筑面积4048.14平方米。新上平板硫化机、注塑机、挤出机、开炼机等共计7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制品500万件和橡胶制品500万件、橡塑配套产品200万件。

1、水环境:项目设备冷却水、水槽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景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环境空气:塑料制品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挤出成型工序废气,橡胶制品中压胶、硫化、二次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P1)达标排放。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不同时进行生产。切割、焊接、抛光、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P1、共用)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塑料屑、橡胶边角料、橡胶不合格品、不锈钢管边角料、废焊渣、不锈钢渣、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塑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平板硫化机、注塑机、挤出机、开炼机和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对现有生产车间内设置声屏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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