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3〕8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1-*-04-0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玉池村农业基础设施,促进红寺堡镇玉池村特色种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有效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开展技能培训,丰富务工人员务工技能,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玉池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玉池园区日光温室供水主管网1210米(其中De350长310米,De300长430米,De250长470米);日光温室供水干管网(De160)5700米,入棚支管网(De75)7200米;日光温室山墙维修改造395座;铺设砂砾石生产路10112平方米;建设泵房1座,面积76.89平方米;147座阀门井安装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838.0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227.00万元,占中央资金的30%),其中工程费用为780.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1.15万元,预备费为6.30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5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整合资金83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4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符合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有关规定要求的,应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简化用地、环评、乡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必须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以工代赈项目应尽可能采用村民自建方式进行建设。二是项目业主单位要通过召开村民委员大会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三是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3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四是红寺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建立群众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和技能培训台账,并在乡(镇)、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送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五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六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 (略) 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七是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八是严格按照概算审定费用金额支付。
(二)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三)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
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其中:劳务报酬金额(万元) | 劳务报酬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542.40 | 238.15 | 0.00 | 0.00 | 780.55 | 93.15 | 227.00 | 30.07 |
1 | 温棚山墙改造(395个棚改造) | 451.88 | 451.88 | 53.92 | 123.50 | 16.36 | |||
2 | 15mm生产路(395个棚边铺设) | 16.18 | 16.18 | 1.93 | 5.00 | 0.66 | |||
3 | 砂砾路道牙(395个棚边铺设) | 7.08 | 7.08 | 0.84 | 3.00 | 0.40 | |||
4 | 过路顶管 | 1.49 | 1.49 | 0.18 | 0.50 | 0.07 | |||
5 | 主管De160 | 91.54 | 91.54 | 10.92 | 35.00 | 4.64 | |||
6 | 支管De75 | 89.28 | 89.28 | 10.65 | 30.00 | 3.97 | |||
7 | 新建阀门井 | 41.16 | 41.16 | 4.91 | 6.50 | 0.86 | |||
8 | 供水管De250 | 17.63 | 17.63 | 2.10 | 5.00 | 0.66 | |||
9 | 给水管De300 | 17.62 | 17.62 | 17.62 | 5.00 | 0.66 | |||
10 | 给水管De350 | 14.26 | 14.26 | 14.26 | 5.00 | 0.66 | |||
11 | 闸阀 | 6.33 | 6.33 | 6.33 | 2.50 | 0.33 | |||
12 | 水泵房 | 26.10 | 26.10 | 26.10 | 6.00 | 0.79 | |||
二 | 其他费用 | 51.15 | 51.15 | 6.10 | |||||
1 | 工程监理费 | 11.71 | 11.71 | ||||||
2 | 编制清单及控制价 | 3.12 | 3.12 | ||||||
3 | 竣工决算编制费 | 3.12 | 3.12 | ||||||
4 | 招标服务费 | 2.34 | 2.34 | ||||||
5 | 设计及测绘费 | 21.86 | 21.86 | ||||||
6 | 水土保持 | 2.00 | 2.00 | ||||||
7 | 环境评估 | 2.00 | 2.00 | ||||||
8 | 试验检测费 | 5.00 | 5.00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6.30 | 6.30 | 0.75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542.40 | 238.15 | 0.00 | 57.45 | 838.00 |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3〕8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1-*-04-0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玉池村农业基础设施,促进红寺堡镇玉池村特色种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有效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开展技能培训,丰富务工人员务工技能,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玉池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玉池园区日光温室供水主管网1210米(其中De350长310米,De300长430米,De250长470米);日光温室供水干管网(De160)5700米,入棚支管网(De75)7200米;日光温室山墙维修改造395座;铺设砂砾石生产路10112平方米;建设泵房1座,面积76.89平方米;147座阀门井安装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838.0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227.00万元,占中央资金的30%),其中工程费用为780.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1.15万元,预备费为6.30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5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整合资金83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4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符合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有关规定要求的,应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简化用地、环评、乡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必须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以工代赈项目应尽可能采用村民自建方式进行建设。二是项目业主单位要通过召开村民委员大会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三是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3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四是红寺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建立群众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和技能培训台账,并在乡(镇)、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送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五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六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 (略) 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七是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八是严格按照概算审定费用金额支付。
(二)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三)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园区农业设施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
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其中:劳务报酬金额(万元) | 劳务报酬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542.40 | 238.15 | 0.00 | 0.00 | 780.55 | 93.15 | 227.00 | 30.07 |
1 | 温棚山墙改造(395个棚改造) | 451.88 | 451.88 | 53.92 | 123.50 | 16.36 | |||
2 | 15mm生产路(395个棚边铺设) | 16.18 | 16.18 | 1.93 | 5.00 | 0.66 | |||
3 | 砂砾路道牙(395个棚边铺设) | 7.08 | 7.08 | 0.84 | 3.00 | 0.40 | |||
4 | 过路顶管 | 1.49 | 1.49 | 0.18 | 0.50 | 0.07 | |||
5 | 主管De160 | 91.54 | 91.54 | 10.92 | 35.00 | 4.64 | |||
6 | 支管De75 | 89.28 | 89.28 | 10.65 | 30.00 | 3.97 | |||
7 | 新建阀门井 | 41.16 | 41.16 | 4.91 | 6.50 | 0.86 | |||
8 | 供水管De250 | 17.63 | 17.63 | 2.10 | 5.00 | 0.66 | |||
9 | 给水管De300 | 17.62 | 17.62 | 17.62 | 5.00 | 0.66 | |||
10 | 给水管De350 | 14.26 | 14.26 | 14.26 | 5.00 | 0.66 | |||
11 | 闸阀 | 6.33 | 6.33 | 6.33 | 2.50 | 0.33 | |||
12 | 水泵房 | 26.10 | 26.10 | 26.10 | 6.00 | 0.79 | |||
二 | 其他费用 | 51.15 | 51.15 | 6.10 | |||||
1 | 工程监理费 | 11.71 | 11.71 | ||||||
2 | 编制清单及控制价 | 3.12 | 3.12 | ||||||
3 | 竣工决算编制费 | 3.12 | 3.12 | ||||||
4 | 招标服务费 | 2.34 | 2.34 | ||||||
5 | 设计及测绘费 | 21.86 | 21.86 | ||||||
6 | 水土保持 | 2.00 | 2.00 | ||||||
7 | 环境评估 | 2.00 | 2.00 | ||||||
8 | 试验检测费 | 5.00 | 5.00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6.30 | 6.30 | 0.75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542.40 | 238.15 | 0.00 | 57.45 | 8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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