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对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对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对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63号 | 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 | 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大道379号 | 三 (略) | 企业租用三门 (略) 约400m2的闲置厂房,购置捏合机、开炼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管网,最终由三门县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 配料粉尘在密闭隔间内由集气罩收集后同收集的密炼、开炼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 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噪声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减震处理;⑤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固废: 除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灯管(不含汞)、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对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63号 | 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 | 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大道379号 | 三 (略) | 企业租用三门 (略) 约400m2的闲置厂房,购置捏合机、开炼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0吨硅胶混炼胶建设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管网,最终由三门县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 配料粉尘在密闭隔间内由集气罩收集后同收集的密炼、开炼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 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噪声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减震处理;⑤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固废: 除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灯管(不含汞)、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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