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 (略) 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重大科技项目)项目管理,及时掌握了解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按期完成任务目标,根据《 (略) 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大科技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截至2023年11月底前在研的所有重大科技项目(不包括2023年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
二、评价内容
年度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到位、评价目标完成、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取得的突出进展和重要成效;
3.项目组织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4.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按项目任务书约定拨付项目合作单位资金情况,人员投入情况,支撑条件保障情况等;
5.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技术路线执行方面遇到的问题,因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问题,项目组织管理、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人员投入、资金管理使用和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组织方式
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科技厅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过程管理及综合绩效评价服务”组织实施
四、总体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绩效自评(11月16日前)
请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过程管理及综合绩效评价服务”(网址:http://** )在线填写调查表,会同项目参与单位联合盖章后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二)开展绩效核查(11月23日前)
根据科技厅通知,市科技局将开展绩效核查,对所主管的在研项目分别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意见,按优秀、良好、限期整改作出绩效评价结论,形成主管项目年度绩效总体报告,主管部门盖章后通过系统提交,连同年度绩效评价意见表、各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略) 科技厅。市科技局完成绩效核查工作后,将对限期整改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根据绩效评价意见研究提出对项目进行调整、撤销或终止的处理意见建议, (略) 科技厅审核或备案。
(三)开展绩效调研(11月30日前)
省科技厅以多种方式适时开展调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程序及时做出终止、撤销等处理。
五、结果应用
重大科技项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是重大科技项目后续经费拨付、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1.对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宣传力度,择优向山东好成果、 (略) 场、科技金融等推介。
2.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秀的项目按计划拨付结转经费;对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的项目,视情况减少拨付结转经费;对年度绩效评价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暂停拨付结转经费。
3.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滚动支持、持续支持的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价相关信息纳入重大科技项目科研诚信记录,作为后续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的参考。
4.省科技厅对组织实施好的项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不积极配合、拖延不报、谎报瞒报问题的项目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立项数量和经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报送材料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于11月14日17:00前报送下列材料:项目自评报告(含附件1封面,纸质版一式两份,PDF和电子版同步报送)、资金总体情况调查表(附件2,仅报送Excel版)、绩效调查表(附件3,仅报送Excel版)。其中,项目自评报告需提供包括任务书、事项调整表、以及可证明知识产权情况、人才引进、资金执行、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等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至邮箱:*@*ttp://**(邮件名: (略) 重大工程项目年度绩效+企业名),情况报告纸质件报送至:济南高新区孙村片区济高蝴蝶广场3号楼311办公室。
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 *
市科技局产业发展处 *
附件:
附件1. (略) 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封面格式).docx
附件2. (略) 重大创新工程项目资金总体情况调查表(企业填报,区县汇总提报).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11月9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 (略) 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重大科技项目)项目管理,及时掌握了解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按期完成任务目标,根据《 (略) 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大科技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截至2023年11月底前在研的所有重大科技项目(不包括2023年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
二、评价内容
年度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到位、评价目标完成、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取得的突出进展和重要成效;
3.项目组织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4.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按项目任务书约定拨付项目合作单位资金情况,人员投入情况,支撑条件保障情况等;
5.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技术路线执行方面遇到的问题,因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问题,项目组织管理、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人员投入、资金管理使用和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组织方式
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科技厅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过程管理及综合绩效评价服务”组织实施
四、总体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绩效自评(11月16日前)
请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过程管理及综合绩效评价服务”(网址:http://** )在线填写调查表,会同项目参与单位联合盖章后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二)开展绩效核查(11月23日前)
根据科技厅通知,市科技局将开展绩效核查,对所主管的在研项目分别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意见,按优秀、良好、限期整改作出绩效评价结论,形成主管项目年度绩效总体报告,主管部门盖章后通过系统提交,连同年度绩效评价意见表、各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略) 科技厅。市科技局完成绩效核查工作后,将对限期整改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根据绩效评价意见研究提出对项目进行调整、撤销或终止的处理意见建议, (略) 科技厅审核或备案。
(三)开展绩效调研(11月30日前)
省科技厅以多种方式适时开展调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程序及时做出终止、撤销等处理。
五、结果应用
重大科技项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是重大科技项目后续经费拨付、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1.对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宣传力度,择优向山东好成果、 (略) 场、科技金融等推介。
2.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秀的项目按计划拨付结转经费;对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的项目,视情况减少拨付结转经费;对年度绩效评价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暂停拨付结转经费。
3.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滚动支持、持续支持的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价相关信息纳入重大科技项目科研诚信记录,作为后续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的参考。
4.省科技厅对组织实施好的项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不积极配合、拖延不报、谎报瞒报问题的项目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立项数量和经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报送材料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于11月14日17:00前报送下列材料:项目自评报告(含附件1封面,纸质版一式两份,PDF和电子版同步报送)、资金总体情况调查表(附件2,仅报送Excel版)、绩效调查表(附件3,仅报送Excel版)。其中,项目自评报告需提供包括任务书、事项调整表、以及可证明知识产权情况、人才引进、资金执行、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等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至邮箱:*@*ttp://**(邮件名: (略) 重大工程项目年度绩效+企业名),情况报告纸质件报送至:济南高新区孙村片区济高蝴蝶广场3号楼311办公室。
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 *
市科技局产业发展处 *
附件:
附件1. (略) 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封面格式).docx
附件2. (略) 重大创新工程项目资金总体情况调查表(企业填报,区县汇总提报).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11月9日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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