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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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境内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0月31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宾高县220kV输变电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7日。

电话:0831-*。

联系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宜宾高县220kV输变电工程

(略) 高县境内

(略) (略)

四川环川盛达 (略)

总投资20141万元,环保投资179.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高县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2)叙府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3)北荆坝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保护完善工程;(4)叙府~北荆坝π入高县站220kV线路工程;(5)叙府—高县220kV线路工程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扬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新建变电站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施工车辆进出冲洗。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大气环境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时增加洒水次数;施工材料、弃土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移控制装载量,防止撒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二)废水

变电站、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利用民房既有设施收集处理,间隔扩建工程、间隔完善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场地、设备冲洗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

变电站基础施工阶段先修筑实体围墙: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西南侧、西北侧敏感目标。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敏感点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 (略) 政垃圾桶。弃土运至太平村弃渣场用于综合利用。拆除电力线、杆塔等交由权属单位回收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域;临时占地施工前采取表士剥离、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施工过程采取绿色工艺、合理选择塔基基础,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避让密集林区。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变乐器2m处)的设备。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

(四)固体废物

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 (略) 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电磁环境

(1)高县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间隔完善工程

①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②220kV、110kV配电装置均选用GIS户外布置;

③采取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1)输电线路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③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本工程叙府~北荆坝π入高县站220kV线路工程单回段通过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不低于6.5m;双回段线路通过居民区、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1m、6.5m。叙府~高县 220kV 线路工程单回水平排列段线路通过居民区、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1.5m、6.5m;单回三角排列段线路通过居民区、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1m、6.5m;双回段线路通过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不低于16m。

⑤架空线路双回段均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

⑥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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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0月31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宾高县220kV输变电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7日。

电话:0831-*。

联系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宜宾高县220kV输变电工程

(略) 高县境内

(略) (略)

四川环川盛达 (略)

总投资20141万元,环保投资179.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高县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2)叙府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3)北荆坝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保护完善工程;(4)叙府~北荆坝π入高县站220kV线路工程;(5)叙府—高县220kV线路工程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扬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新建变电站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施工车辆进出冲洗。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大气环境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时增加洒水次数;施工材料、弃土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移控制装载量,防止撒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二)废水

变电站、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利用民房既有设施收集处理,间隔扩建工程、间隔完善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场地、设备冲洗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

变电站基础施工阶段先修筑实体围墙: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西南侧、西北侧敏感目标。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敏感点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 (略) 政垃圾桶。弃土运至太平村弃渣场用于综合利用。拆除电力线、杆塔等交由权属单位回收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域;临时占地施工前采取表士剥离、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施工过程采取绿色工艺、合理选择塔基基础,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避让密集林区。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变乐器2m处)的设备。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

(四)固体废物

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 (略) 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电磁环境

(1)高县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间隔完善工程

①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②220kV、110kV配电装置均选用GIS户外布置;

③采取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1)输电线路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③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本工程叙府~北荆坝π入高县站220kV线路工程单回段通过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不低于6.5m;双回段线路通过居民区、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1m、6.5m。叙府~高县 220kV 线路工程单回水平排列段线路通过居民区、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1.5m、6.5m;单回三角排列段线路通过居民区、非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1m、6.5m;双回段线路通过居民区导线设计最低对地高度不低于16m。

⑤架空线路双回段均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

⑥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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