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市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涤纶短纤维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市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涤纶短纤维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年产涤纶短纤维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涤纶短纤维5万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石角镇北江工业园内厂房A首层04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清城区石角镇北江工业园内产房A首层04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E112°56′50.323″,N23°30′16.907″,总占地面积16667.5㎡,总建筑面积16812㎡,主要从事涤纶短纤维的生产,以聚酯切片及聚酯纤维布泡料作为原料,通过干燥、熔融、均化增粘、过滤、纺丝、集束牵伸、定型、切断等工序,计划年生产5万吨涤纶短纤维。 |
环评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熔融、增粘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95%经负压冷凝器处理后,与真空清洗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油剂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共同采用一套“水喷淋+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熔融、增粘工序未收集的5%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热定型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最后通过1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清远金 (略) 现有“隔油沉渣+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用水、软化水系统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喷淋塔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砂滤+活性炭过滤+除垢”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噪声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丝、废包装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芯等,分 (略) 回收处理;油剂废水、含油废液、废活性炭、废油剂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年产涤纶短纤维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涤纶短纤维5万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石角镇北江工业园内厂房A首层04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清城区石角镇北江工业园内产房A首层04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E112°56′50.323″,N23°30′16.907″,总占地面积16667.5㎡,总建筑面积16812㎡,主要从事涤纶短纤维的生产,以聚酯切片及聚酯纤维布泡料作为原料,通过干燥、熔融、均化增粘、过滤、纺丝、集束牵伸、定型、切断等工序,计划年生产5万吨涤纶短纤维。 |
环评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熔融、增粘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95%经负压冷凝器处理后,与真空清洗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油剂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共同采用一套“水喷淋+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熔融、增粘工序未收集的5%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热定型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最后通过1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清远金 (略) 现有“隔油沉渣+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用水、软化水系统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喷淋塔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砂滤+活性炭过滤+除垢”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噪声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丝、废包装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芯等,分 (略) 回收处理;油剂废水、含油废液、废活性炭、废油剂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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