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备用干熄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备用干熄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备用干熄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备用干熄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 (略) 备用干熄焦项目 | (略)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山西 (略) 厂内 | 山西 (略)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1套170t/h干熄焦装置,项目位于现有厂区、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共有2套干熄焦系统,湿熄焦装置停运,产生的焦炭可实现干熄率1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备用干熄炉、余热回收装置等主体设施及配套的干熄焦脱硫、除尘地面站、干熄焦综合电气室、空氮站等生产辅助设施和环境保护工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9.73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干熄焦地面站废气经高活性钙基干法脱硫+脉冲袋式除尘器+25m高排筒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须满足《关于 (略) 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A级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Nm3、SO220mg/N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干熄焦循环系统排污水、干熄焦余热锅炉排污水送综合废水处理站中的中水回用系统(采取“OAT二级深度处理系统+浸没式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EDI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干熄焦水封排污水、地坪冲洗水,送生化系统(采取“AS-1强化预处理池+缺氧池+好氧池+BDS脱总氮系统+HOK生物流化床”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柔性连接、室内隔声、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干熄焦地面站脱硫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废滤芯、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在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备用干熄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备用干熄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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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 (略) 备用干熄焦项目 | (略)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山西 (略) 厂内 | 山西 (略)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1套170t/h干熄焦装置,项目位于现有厂区、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共有2套干熄焦系统,湿熄焦装置停运,产生的焦炭可实现干熄率1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备用干熄炉、余热回收装置等主体设施及配套的干熄焦脱硫、除尘地面站、干熄焦综合电气室、空氮站等生产辅助设施和环境保护工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9.73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干熄焦地面站废气经高活性钙基干法脱硫+脉冲袋式除尘器+25m高排筒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须满足《关于 (略) 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A级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Nm3、SO220mg/N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干熄焦循环系统排污水、干熄焦余热锅炉排污水送综合废水处理站中的中水回用系统(采取“OAT二级深度处理系统+浸没式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EDI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干熄焦水封排污水、地坪冲洗水,送生化系统(采取“AS-1强化预处理池+缺氧池+好氧池+BDS脱总氮系统+HOK生物流化床”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柔性连接、室内隔声、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干熄焦地面站脱硫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废滤芯、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在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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