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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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南水镇珠海高栏港装备制造区南水大道东南侧、装备一路东北侧

建设单位

珠海 (略)

项目概况

一、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金湾区南水大道东南侧、装备一路东北侧,对现有项目整体进行改建,改建内容包括:(1)近期计划除接纳装备制造区核心集聚区内电路板企业生产废水外,还接纳周边部分已建或在建非电路板企业的生产废水;(2)远期当电路板企业废水处理规模即将满产时,仅收集处理装备制造区内电路板企业废水,不收集非电路板企业废水,该部分废水的处理系统另行建设,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改建项目近期只针对纳污范围、进出水水质进行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等均不发生变化,总处理规模为38200m3/d,中水回用系统产水量10000m3/d,处理后的中水供周边企业生产使用,总排放规模为28200m3/d。工程组成、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书。
本项目近期废水排放量为28200m3/d,经处理达标后经管径为DN1000的排放管与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后的尾水(尾水排放管管径DN1400)混合后通过一条沿南水大道约1.2km的排洪渠一起排入黄茅海近岸海域(坐标为东经113°10′6.10″,北纬21°58′22.33″),排污口类型为混合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具体技术指标、入海排污口的论证范围、入海方式、排水路径等详见报告书。

环评机构

珠海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改建项目与现有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一致。废水预处理工艺采用 “调节池”,生化处理采用“两级AO工艺+MBR池”,深度处理采用“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消毒”。
废气:改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即“生物滴滤池+离子除臭”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臭气的工艺单体进行除臭。
噪声:改建项目主要设备跟原来基本一致,不新增高噪音设备,依托现有项目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改建项目废水水量不变,且没有排放特殊因子,与现有项目水质相当,固废处置措施依托现有项目。产生物化和生化污泥,生化污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拟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或交由有处理能力企业焚烧或进一步建材综合利用;物化污泥(含重金属),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环境风险:应严格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做好防范措施, (略)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散。应当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意见)规定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关设备、物资,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南水镇珠海高栏港装备制造区南水大道东南侧、装备一路东北侧

建设单位

珠海 (略)

项目概况

一、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金湾区南水大道东南侧、装备一路东北侧,对现有项目整体进行改建,改建内容包括:(1)近期计划除接纳装备制造区核心集聚区内电路板企业生产废水外,还接纳周边部分已建或在建非电路板企业的生产废水;(2)远期当电路板企业废水处理规模即将满产时,仅收集处理装备制造区内电路板企业废水,不收集非电路板企业废水,该部分废水的处理系统另行建设,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改建项目近期只针对纳污范围、进出水水质进行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等均不发生变化,总处理规模为38200m3/d,中水回用系统产水量10000m3/d,处理后的中水供周边企业生产使用,总排放规模为28200m3/d。工程组成、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书。
本项目近期废水排放量为28200m3/d,经处理达标后经管径为DN1000的排放管与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后的尾水(尾水排放管管径DN1400)混合后通过一条沿南水大道约1.2km的排洪渠一起排入黄茅海近岸海域(坐标为东经113°10′6.10″,北纬21°58′22.33″),排污口类型为混合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具体技术指标、入海排污口的论证范围、入海方式、排水路径等详见报告书。

环评机构

珠海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改建项目与现有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一致。废水预处理工艺采用 “调节池”,生化处理采用“两级AO工艺+MBR池”,深度处理采用“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消毒”。
废气:改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即“生物滴滤池+离子除臭”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臭气的工艺单体进行除臭。
噪声:改建项目主要设备跟原来基本一致,不新增高噪音设备,依托现有项目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改建项目废水水量不变,且没有排放特殊因子,与现有项目水质相当,固废处置措施依托现有项目。产生物化和生化污泥,生化污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拟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或交由有处理能力企业焚烧或进一步建材综合利用;物化污泥(含重金属),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环境风险:应严格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做好防范措施, (略)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散。应当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意见)规定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关设备、物资,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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