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巴中莲山湖新区、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为做好我区2023 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重新确认、转评)评审工作, (略) 、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巴州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 (略) 水利电力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巴市水〔2020〕65号)和《 (略)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2.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种类
(一)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1. 主管部门报送《关于××同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 (略) 校、所学专业、在单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及主管部门的申报意见。
2.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各1份。(附件5)
3. 《个人申请》,主要内容为: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和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以及对取得职称资格的意愿表达。
4. 所在单位报送《关于××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意见》1份。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学术水平、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客观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3),表中贴照片栏,须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表内各项内容按填表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
6.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
7. 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复印件,继续教育合格证或证明材料各1份,审查人须签复印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是由技术员晋升助理级,申报材料请参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要求执行。
(二)工程师
1. 主管部门报送《关于××同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要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情况及申报意见。
2.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各1份。(附件5)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3),表中贴照片栏,须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表内各项内容按填表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
4. 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5.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需注明经办人和经办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
6. 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学术水平、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并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8)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任职期满考核表)》(附件7)各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8. 学历毕业证、学籍档案、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文件,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近4年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审查人须签复印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
(三)转评、确认
转评:中(初)级职称为非水利水电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评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转评条件与申报相对应职称条件一致。
确认:中(初)级职称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流动时,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至一年试用期,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主管部门报送《关于重新确认×××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重新确认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各一份(附件6)。
3. 《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4)一式2份,请按表中的内容如实填写。
4. 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及任职文件,学历毕业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5.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和实际贡献等,择优进行推荐。单位初审和考评工作结束后,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意见应包含推荐的程序和对申报人员资格、业绩材料审查的结论意见。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所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在报送材料时,应附论文、代表作等业绩材料和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2. 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区县主管部门意见” 栏签署意见。
3. 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 “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无异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大专及以上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查验,由各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http://**.cn/)”和“学位网(www.http://**/)”进行查验,并将查验结果如实填入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查验”栏。中专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无法查到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5.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且3年之内不得再次参评。
6. 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论文、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用A4纸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左侧胶装,并按表内说明进行填写;其余材料按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式样见附件1、附件2)顺序装订成册,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上贴材料目录表。
五、专业测试及答辩
1. 申报中级职称须参加专业测试和答辩,申报初级职称学历为非工程类专业的需参加答辩。
2.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 专业测试、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
七、需要说明事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请各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及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送交区水利局611室。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个人交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 (略) 巴州区水利局机关党建办,联系人:梁丽萍,电话:*,电子邮箱:*@*q.com。
附件:巴州区2023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docx
(略) 巴州区水利局2023年11月1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巴中莲山湖新区、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为做好我区2023 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重新确认、转评)评审工作, (略) 、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巴州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 (略) 水利电力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巴市水〔2020〕65号)和《 (略)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2.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种类
(一)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1. 主管部门报送《关于××同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 (略) 校、所学专业、在单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及主管部门的申报意见。
2.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各1份。(附件5)
3. 《个人申请》,主要内容为: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和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以及对取得职称资格的意愿表达。
4. 所在单位报送《关于××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意见》1份。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学术水平、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客观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3),表中贴照片栏,须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表内各项内容按填表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
6.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
7. 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复印件,继续教育合格证或证明材料各1份,审查人须签复印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是由技术员晋升助理级,申报材料请参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要求执行。
(二)工程师
1. 主管部门报送《关于××同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要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情况及申报意见。
2.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各1份。(附件5)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3),表中贴照片栏,须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表内各项内容按填表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
4. 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5.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需注明经办人和经办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
6. 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学术水平、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并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8)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任职期满考核表)》(附件7)各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8. 学历毕业证、学籍档案、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文件,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近4年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审查人须签复印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
(三)转评、确认
转评:中(初)级职称为非水利水电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评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转评条件与申报相对应职称条件一致。
确认:中(初)级职称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流动时,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至一年试用期,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主管部门报送《关于重新确认×××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重新确认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各一份(附件6)。
3. 《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4)一式2份,请按表中的内容如实填写。
4. 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及任职文件,学历毕业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5.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和实际贡献等,择优进行推荐。单位初审和考评工作结束后,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意见应包含推荐的程序和对申报人员资格、业绩材料审查的结论意见。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所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在报送材料时,应附论文、代表作等业绩材料和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2. 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区县主管部门意见” 栏签署意见。
3. 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 “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无异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大专及以上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查验,由各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http://**.cn/)”和“学位网(www.http://**/)”进行查验,并将查验结果如实填入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查验”栏。中专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无法查到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5.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且3年之内不得再次参评。
6. 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论文、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用A4纸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左侧胶装,并按表内说明进行填写;其余材料按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式样见附件1、附件2)顺序装订成册,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上贴材料目录表。
五、专业测试及答辩
1. 申报中级职称须参加专业测试和答辩,申报初级职称学历为非工程类专业的需参加答辩。
2.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 专业测试、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
七、需要说明事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请各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及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送交区水利局611室。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个人交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 (略) 巴州区水利局机关党建办,联系人:梁丽萍,电话:*,电子邮箱:*@*q.com。
附件:巴州区2023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docx
(略) 巴州区水利局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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