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K696+000~K697+858段-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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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K696+000~K697+858段-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K696+000~K697+858段)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
建设单位: 青岛交发高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海洋大学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项目概况: 线路全长1858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改扩建大桥1座、涵洞1道、通道2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环境空气:不设取弃土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污染、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气。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有关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降低施工扬尘。营运期加强道路的养护,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地面道路两侧种植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乔木、灌木植物,吸收汽车尾气。
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租赁设施处理,在桥梁施工区附近设置沉淀池对施工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涉水桥梁采用围堰法施工,围堰内设置泥浆水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的钻渣和泥浆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地点处置。加强施工机械检查,防止油料泄漏。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不得排入水源保护区内,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拌和站、预制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油水分离池(事故池)。
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侧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居民聚集区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公告附近居民,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钻孔泥浆和钻渣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地方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和钻孔泥浆和钻渣的运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地点处置,并按规定进行处置。本路段不设服务管理设施,营运期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产生。
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绿化。
环境风险: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防落物措施及警示标志,设置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区福州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K696+000~K697+858段)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
建设单位: 青岛交发高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海洋大学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项目概况: 线路全长1858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改扩建大桥1座、涵洞1道、通道2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环境空气:不设取弃土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污染、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气。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有关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降低施工扬尘。营运期加强道路的养护,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地面道路两侧种植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乔木、灌木植物,吸收汽车尾气。
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租赁设施处理,在桥梁施工区附近设置沉淀池对施工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涉水桥梁采用围堰法施工,围堰内设置泥浆水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的钻渣和泥浆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地点处置。加强施工机械检查,防止油料泄漏。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不得排入水源保护区内,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拌和站、预制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油水分离池(事故池)。
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侧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居民聚集区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公告附近居民,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钻孔泥浆和钻渣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地方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和钻孔泥浆和钻渣的运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地点处置,并按规定进行处置。本路段不设服务管理设施,营运期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产生。
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绿化。
环境风险: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防落物措施及警示标志,设置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区福州南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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