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黄县亿弘晶能年产3GW高效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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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黄县亿弘晶能年产3GW高效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宜黄县亿弘晶能年产3GW高效电池片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宜黄县亿弘晶能年产3GW高效电池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黄工业园区谭坊工业片区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项 (略) (略) 宜黄工业园区谭坊工业片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42.15″,北纬27°35′29.79″),本项目属于新建,但租赁江西 (略) 预留空置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废水、固废环保措施均依托中弘晶能,新建废气处理工程、初期雨水池等配套工程。厂区总占地面积为80亩,总建筑面积为5.2万m2;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65万元,占总投资的0.38%。

项目主要以外购单晶硅片、铝浆、银浆、双氧水、硫酸等为原辅料经来料检测、制绒、扩散、SE掺杂、刻蚀、氧化、镀膜、丝网印刷、烧结、产品检测等工序,年产3GW单晶硅电池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站废气等。工艺废气主要包括制绒工艺废气、扩散工艺废气、刻蚀工艺废气、镀膜工艺废气、印刷烧结工艺废气等,制绒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处理后废气中氟化物和氯化氢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扩散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处理后废气中氯气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刻蚀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处理后废气中氟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硫酸雾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镀膜工艺废气经“燃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氨气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印刷烧结工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处理后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TVOC排放可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TRVOC的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站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处理后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密封储存、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NMHC可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厂界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和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采取“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水解酸化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近期进入宜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宜黄河,远期进入宜黄县谭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宜黄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真空泵、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晶硅碎片、银铝屑、废电池片、燃烧粉尘、污泥、纯水制备废膜和废树脂、一般原料包装袋等。其中废晶硅碎片、废电池片、燃烧粉尘、污泥外售综合利用,银铝屑、纯水制备废膜和废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原料包装袋外售给废品站。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原料包装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尽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本项目依托江西 (略) 现有2间共1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35m2危险废物暂存间。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行期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针对可能造成的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危化品仓库(含危废库)、生产车间、特气房、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者参照GB 18598执行;一般原料及成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处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者参照GB 16889执行;除重点、一般防渗区域的其他建筑区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建立经常性的检修制度,每年对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库及污水管线进行一次或两次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更新维护各类污水输送储存中转设施。加强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和泄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Ⅱ,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盐酸、氢氟酸、液氨等原料泄漏引起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排放以及环保处理设施发生事故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造成环境污染。企业设有有效容积800m3的事故应急池(依托中弘现有),同时雨水总排口设置有截止阀,在事故状态下立即关闭截止阀。因此,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可有效截流在厂区内,不向地表水体排放,事故风险可控。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储运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严格履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除了根据内部制定和履行最快最有效的应急预案自救外,应立即报当地环保部门。在上级环保部门到达之后,要从大局考虑,服从环保部门的领导,共同协商统一部署,将污染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

7、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车间、污水站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危化品仓库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距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北侧的岱塘村和东北侧的王家,敏感点距离本项目厂界约为30m(距离生产车间123m、距离危化品仓库132m、距离污水处理站55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公参调查过程中,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建设单位表示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加强环保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宜黄县亿弘晶能年产3GW高效电池片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宜黄县亿弘晶能年产3GW高效电池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黄工业园区谭坊工业片区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项 (略) (略) 宜黄工业园区谭坊工业片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42.15″,北纬27°35′29.79″),本项目属于新建,但租赁江西 (略) 预留空置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废水、固废环保措施均依托中弘晶能,新建废气处理工程、初期雨水池等配套工程。厂区总占地面积为80亩,总建筑面积为5.2万m2;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65万元,占总投资的0.38%。

项目主要以外购单晶硅片、铝浆、银浆、双氧水、硫酸等为原辅料经来料检测、制绒、扩散、SE掺杂、刻蚀、氧化、镀膜、丝网印刷、烧结、产品检测等工序,年产3GW单晶硅电池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站废气等。工艺废气主要包括制绒工艺废气、扩散工艺废气、刻蚀工艺废气、镀膜工艺废气、印刷烧结工艺废气等,制绒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处理后废气中氟化物和氯化氢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扩散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处理后废气中氯气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刻蚀工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处理后废气中氟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硫酸雾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镀膜工艺废气经“燃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氨气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印刷烧结工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处理后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TVOC排放可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TRVOC的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站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处理后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密封储存、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NMHC可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厂界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和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采取“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水解酸化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近期进入宜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宜黄河,远期进入宜黄县谭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宜黄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真空泵、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晶硅碎片、银铝屑、废电池片、燃烧粉尘、污泥、纯水制备废膜和废树脂、一般原料包装袋等。其中废晶硅碎片、废电池片、燃烧粉尘、污泥外售综合利用,银铝屑、纯水制备废膜和废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原料包装袋外售给废品站。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原料包装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尽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本项目依托江西 (略) 现有2间共1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35m2危险废物暂存间。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行期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针对可能造成的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危化品仓库(含危废库)、生产车间、特气房、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者参照GB 18598执行;一般原料及成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处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者参照GB 16889执行;除重点、一般防渗区域的其他建筑区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建立经常性的检修制度,每年对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库及污水管线进行一次或两次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更新维护各类污水输送储存中转设施。加强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和泄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Ⅱ,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盐酸、氢氟酸、液氨等原料泄漏引起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排放以及环保处理设施发生事故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造成环境污染。企业设有有效容积800m3的事故应急池(依托中弘现有),同时雨水总排口设置有截止阀,在事故状态下立即关闭截止阀。因此,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可有效截流在厂区内,不向地表水体排放,事故风险可控。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储运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严格履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除了根据内部制定和履行最快最有效的应急预案自救外,应立即报当地环保部门。在上级环保部门到达之后,要从大局考虑,服从环保部门的领导,共同协商统一部署,将污染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

7、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车间、污水站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危化品仓库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距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北侧的岱塘村和东北侧的王家,敏感点距离本项目厂界约为30m(距离生产车间123m、距离危化品仓库132m、距离污水处理站55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公参调查过程中,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建设单位表示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加强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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