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备案中山市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公告
关于同意备案中山市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公告
经研究, (略) 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核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一并简称“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委会”),符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略) 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教育厅 (略) 科技厅关于印发< (略) 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7号)规定,予以核准备案,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为期三年)。
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委会组建 (略) 教育和体育局,评委会办公 (略) 教育和体育局师资管理科。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职称评审委 (略) 中小学、中职学校及教育管理机构(含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机构等)实验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实验员、助理实验师)、中级职称(实验师)、高级职称(高级实验师)的评审工作;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中级职称评审委 (略) 中小学、中职学校及教育管理机构(含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机构等)实验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实验员、助理实验师)、中级职称(实验师)的评审工作。
请 (略) 职称评审政策规定, (略) 的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评委会管理,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未尽事宜,应 (略) 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经研究, (略) 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核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一并简称“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委会”),符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略) 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教育厅 (略) 科技厅关于印发< (略) 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7号)规定,予以核准备案,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为期三年)。
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委会组建 (略) 教育和体育局,评委会办公 (略) 教育和体育局师资管理科。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职称评审委 (略) 中小学、中职学校及教育管理机构(含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机构等)实验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实验员、助理实验师)、中级职称(实验师)、高级职称(高级实验师)的评审工作; (略) 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中级职称评审委 (略) 中小学、中职学校及教育管理机构(含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机构等)实验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实验员、助理实验师)、中级职称(实验师)的评审工作。
请 (略) 职称评审政策规定, (略) 的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评委会管理,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未尽事宜,应 (略) 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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