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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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固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固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南水镇珠海高栏经济区南水镇化联西路516号

建设单位

珠海固 (略)

项目概况

珠海固 (略) 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化联西路516号,在现有的建筑物(*类车间和*类车间)内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类车间:1、扩建现有项目聚苯*炔基硅烷树脂(GRT-6102R耐高温树脂)产品5吨/年;2、拟新增产品13种新产品,具体包括:(1)树脂类:硅氧烷环氧树脂75吨/年;(2)胶粘剂类:环氧胶粘剂(溶剂型)55吨/年、橡胶胶粘剂10吨/年、有机硅浸渍漆100吨/年、*烯酸胶粘剂100吨/年;(3)新材料:苯*炔系列10吨/年、*苯二酚10吨/年、有机铂配合物5吨/年;(4)电池添加剂:碳酸亚*烯酯80吨/年、硫酸*烯酯200吨/年、草酸氟硼酸锂200吨/年、二氟磷酸锂200吨/年;(二)*类车间:拟在现有项目的*类车间四层建设复合材料制品(环氧树脂胶粘剂+玻璃纤维)项目,产量20吨/年。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书。

环评机构

广东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投料过程废气、生产过程(混合、反应、干燥、溶剂回收等)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实验室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厨房油烟等。*类车间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二级冷凝+不凝气碱液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类车间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26m排气筒排放;新建一套水喷淋除尘装置,用于处理*类车间新增的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处理后的尾气26m高排放。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治理后24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工业蒸汽间接冷凝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工业蒸汽间接冷凝水回用于项目循环冷却塔、废气处理喷淋塔补充用水及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装置、设施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主要包括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釜底残液(含溶剂)、过滤废渣、废催化剂(氯化亚铜)、取样检测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副产盐、含氟废液、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珠海固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固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南水镇珠海高栏经济区南水镇化联西路516号

建设单位

珠海固 (略)

项目概况

珠海固 (略) 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化联西路516号,在现有的建筑物(*类车间和*类车间)内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类车间:1、扩建现有项目聚苯*炔基硅烷树脂(GRT-6102R耐高温树脂)产品5吨/年;2、拟新增产品13种新产品,具体包括:(1)树脂类:硅氧烷环氧树脂75吨/年;(2)胶粘剂类:环氧胶粘剂(溶剂型)55吨/年、橡胶胶粘剂10吨/年、有机硅浸渍漆100吨/年、*烯酸胶粘剂100吨/年;(3)新材料:苯*炔系列10吨/年、*苯二酚10吨/年、有机铂配合物5吨/年;(4)电池添加剂:碳酸亚*烯酯80吨/年、硫酸*烯酯200吨/年、草酸氟硼酸锂200吨/年、二氟磷酸锂200吨/年;(二)*类车间:拟在现有项目的*类车间四层建设复合材料制品(环氧树脂胶粘剂+玻璃纤维)项目,产量20吨/年。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书。

环评机构

广东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投料过程废气、生产过程(混合、反应、干燥、溶剂回收等)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实验室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厨房油烟等。*类车间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二级冷凝+不凝气碱液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类车间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26m排气筒排放;新建一套水喷淋除尘装置,用于处理*类车间新增的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处理后的尾气26m高排放。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治理后24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工业蒸汽间接冷凝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工业蒸汽间接冷凝水回用于项目循环冷却塔、废气处理喷淋塔补充用水及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装置、设施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主要包括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釜底残液(含溶剂)、过滤废渣、废催化剂(氯化亚铜)、取样检测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副产盐、含氟废液、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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