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诚恒瑞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诚恒瑞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建诚恒瑞(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石排太和西路19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建诚恒瑞( (略)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建诚恒瑞( (略) )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石排镇石排太和西路19号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4"39.802",北纬23°5"40.093",主要从事智能IT服务器机柜体、智能5G通信基站电源系统柜体、智能UPS电源系统柜体和逆变器柜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智能IT服务器机柜体10万件、智能5G通信基站电源系统柜体7.2万件、智能UPS电源系统柜体0.2万件和逆变器柜体30万件。项目总占地面积23760m2,建筑面积为26127m2,总投资3000万元,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切割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个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个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粉工序废气经二级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烤粉、丝印、丝印后烘烤、热洁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 (略) 回收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项目承诺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
公示时间 | 2023-11-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建诚恒瑞(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石排太和西路19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建诚恒瑞( (略)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建诚恒瑞( (略) )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石排镇石排太和西路19号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4"39.802",北纬23°5"40.093",主要从事智能IT服务器机柜体、智能5G通信基站电源系统柜体、智能UPS电源系统柜体和逆变器柜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智能IT服务器机柜体10万件、智能5G通信基站电源系统柜体7.2万件、智能UPS电源系统柜体0.2万件和逆变器柜体30万件。项目总占地面积23760m2,建筑面积为26127m2,总投资3000万元,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切割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个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个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粉工序废气经二级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烤粉、丝印、丝印后烘烤、热洁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 (略) 回收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项目承诺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
公示时间 | 2023-11-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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