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略) (略)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略) (略)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汝河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01号
投资总额:1000万元
项目概要:租赁现有厂房新建高效密封胶生产线。占面积1180平方米。主要设备:反应釜、捏合机、三辊机、分散机、压料机等。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汝河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01号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河南绿立方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金水区金水区国基路2号东区27号楼1-3层东1号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当地政府和其他组织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登录:
链接: http://** 提取码: qvcw
(2)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11月10日
(略) (略)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略) (略)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汝河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01号
投资总额:1000万元
项目概要:租赁现有厂房新建高效密封胶生产线。占面积1180平方米。主要设备:反应釜、捏合机、三辊机、分散机、压料机等。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汝河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01号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河南绿立方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金水区金水区国基路2号东区27号楼1-3层东1号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当地政府和其他组织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登录:
链接: http://** 提取码: qvcw
(2)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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