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1月10日对曲阳县志达建材有限公司30万吨废旧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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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1月10日对曲阳县志达建材有限公司30万吨废旧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1月10日对曲阳县志达建材有限公司30万吨废旧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0万吨废旧石料综合利用项目

(略) 曲阳县庄窠乡庄窠村村北

曲 (略)

河北十环 (略)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进行废旧石料加工,购置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共15台,年产石子4.95万t、湿机制砂(含水率3%)25万t。二期进行烘干砂建设,主要购置烘干机等设备,年烘干一期生产的机制砂2万t。

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车辆废气。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垃圾覆盖等措施抑尘,设备机械均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机械。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标准限值。(2)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水泥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水泥养护废水在集水池内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于设备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泼洒地面抑尘。(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4)固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破碎和筛分工序废气,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工序以及筛分工序废气,食堂油烟)和无组织废气(车辆运输及物料装卸废气、车间未收集废气)。上料口、鄂破工序、反击破工序和筛分工序各设置 1 个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由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上料、破碎和筛分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 1 石灰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工序以及筛分工序废气经共用的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 工序以及筛分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20) 表 1、表 2 中相应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小型规模标准(2.0mg/m3)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设置水喷淋或雾炮、传送带四周密闭、车间封闭等措施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泥沙、铁渣)和生活垃圾,除尘灰、泥沙、铁渣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1月10日对曲阳县志达建材有限公司30万吨废旧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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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0万吨废旧石料综合利用项目

(略) 曲阳县庄窠乡庄窠村村北

曲 (略)

河北十环 (略)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进行废旧石料加工,购置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共15台,年产石子4.95万t、湿机制砂(含水率3%)25万t。二期进行烘干砂建设,主要购置烘干机等设备,年烘干一期生产的机制砂2万t。

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车辆废气。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垃圾覆盖等措施抑尘,设备机械均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机械。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标准限值。(2)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水泥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水泥养护废水在集水池内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于设备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泼洒地面抑尘。(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4)固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破碎和筛分工序废气,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工序以及筛分工序废气,食堂油烟)和无组织废气(车辆运输及物料装卸废气、车间未收集废气)。上料口、鄂破工序、反击破工序和筛分工序各设置 1 个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由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上料、破碎和筛分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 1 石灰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工序以及筛分工序废气经共用的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 工序以及筛分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20) 表 1、表 2 中相应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小型规模标准(2.0mg/m3)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设置水喷淋或雾炮、传送带四周密闭、车间封闭等措施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泥沙、铁渣)和生活垃圾,除尘灰、泥沙、铁渣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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