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德昌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德昌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德昌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为更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和《 (略) 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要求,现对德昌县第一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7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为*.02元。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请以上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监督投诉电话:0834-*、0834-*
附件:德昌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德昌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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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和《 (略) 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要求,现对德昌县第一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7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为*.02元。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请以上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监督投诉电话:0834-*、0834-*
附件:德昌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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