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
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3年11月8日, (略) (略) (略) 新会区组织了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察看了工程航拍照片、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的介绍,监理、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新会区双水镇富美村民委员会光头岭山(土名)。厂址西南向距双水镇镇中心约10km。厂址地理坐标:北纬22°21"52.14",东经113° 1"21.70"。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5.63hm2(234.39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猪舍、高床猪舍、后备舍及保育舍等,同时配套建设年产1万吨有机肥生产线及污水处理厂等。
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25.0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5.63hm2,临时占地面积9.43hm2。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8.83万m3,回填总量18.83万m3,无借方,无弃方。本项目总投资2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20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于2016年9月动工建设,2020年6月建成,工期4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0年1月20日, (略) 新会区水利局出具《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水[2021]55号)。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5.06hm2;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具体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8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0%,林草覆盖率达到21%。项目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受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 (略) (略) 施工图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已包含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 (略) 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征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建设项目,鼓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本项目属于鼓励监测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情况
2023年11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 (略) 科禹水利 (略) 通过现场核查,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在水土保持措施、效果及其工作程序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后,编制完成《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本工程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了相应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程外观质量合格,措施布局基本合理,较好地发挥了水土保持防治功能;完成水土流失防治任务,防治指标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综上所述,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全面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附件1: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保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3年11月8日, (略) (略) (略) 新会区组织了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察看了工程航拍照片、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的介绍,监理、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新会区双水镇富美村民委员会光头岭山(土名)。厂址西南向距双水镇镇中心约10km。厂址地理坐标:北纬22°21"52.14",东经113° 1"21.70"。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5.63hm2(234.39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猪舍、高床猪舍、后备舍及保育舍等,同时配套建设年产1万吨有机肥生产线及污水处理厂等。
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25.0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5.63hm2,临时占地面积9.43hm2。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8.83万m3,回填总量18.83万m3,无借方,无弃方。本项目总投资2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20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于2016年9月动工建设,2020年6月建成,工期4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0年1月20日, (略) 新会区水利局出具《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水[2021]55号)。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5.06hm2;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具体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8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0%,林草覆盖率达到21%。项目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受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 (略) (略) 施工图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已包含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 (略) 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征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建设项目,鼓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本项目属于鼓励监测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情况
2023年11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 (略) 科禹水利 (略) 通过现场核查,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在水土保持措施、效果及其工作程序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后,编制完成《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本工程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了相应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程外观质量合格,措施布局基本合理,较好地发挥了水土保持防治功能;完成水土流失防治任务,防治指标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综上所述,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全面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附件1: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保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江门市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饲养生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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