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荃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马荃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 (略) 余江区安马荃镇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余江区马荃镇人民政府
(略) 余江区马荃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略) 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省政府办公厅《 (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略) 政府办《 (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 (略) 余江区马荃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措施、市五十九条和区五十九具体措施,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要求。
——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突出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细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统一领导部署,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安全,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房屋建设、燃气、自建房安全,城市管理部 (略) 政工程建设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消防救援部门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能源安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业生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教育部门负责校园安全,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务求整治实效。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全面辨识风险,细致排查隐患,抓实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村(社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杜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层面。
突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要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2.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10.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11.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档案管理,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新入职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和车间主任等骨干考试合格上岗等制度,推动一线员工安全素质提高。
(二)部门层面。
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 梳理明确并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整治“条”上的统筹推动,做到符合实际、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国家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国家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结合事故教训,明确重点检查事项,与专项整治方案一并印发。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行业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
3.聚焦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镇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直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领域要将高风险重点驾驶人、高风险重点机动车、高风险运输企业和风险隐患路段列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工作措施,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载客行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自建房领域要全方位“体检”,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严禁D类危房住人: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施工总承包、分包、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不按方案施工引发事故:危化品领域要逐企开展排查,常态化开展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整治,加强生产、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全链条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建设、超许可范围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违法行为:非煤矿山领域,要严厉打击运输提升、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重拳治理违规改造、带病运行等问题:消防领域,要把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排查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和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等突出风险。工贸、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城市运行、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也要逐项排查,彻底把重大隐患查出来、改到位。
5.落实排查整治“全覆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就村居民宿、景区玻璃栈道、无人机、共享汽车、储能电站、平台经济、 (略) 、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风险,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宁可查重、不可查漏,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问题整改清令见底。
6.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部门(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镇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镇通报。
8.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告知提醒。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组织,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企业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落实。
9.加强科技支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科研项目,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学研究。大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深入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推进“智慧应急”巩固提升行动,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
1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评估和论证机制,将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发现宙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宙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雪同或有明显错误等,依法依规处理,推动建立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增强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效。
(三)党委政府层面。
压紧压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各地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安”的政治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健全机制高位推进。各地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活动,发挥宣传、新闻等部门作用,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 ·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创新形式强化风险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集中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4.加强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加大重大隐患督办力度。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督促的原则,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跨区域或需要镇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可报镇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
6.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各地要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面掌握本地区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底数,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做到挂图作战、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7.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 APP 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规定兑现奖励。
8.加大奖惩力度严格问责问效。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正向激励。对有关地方和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
9.统筹安全风险防范。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制度,继续依法依规整顿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持续推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企业用由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质强能扩面,强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全面总结近年来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要活动以及汛期、森林防火重点期、复产复工等重要时段安全防范经验,持续完善“六个强化”工作机制,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灭在灾害事故之前。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阶段重点工作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8月至11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在镇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镇级层面成立由镇长毛伟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吴木红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安委办负责牵头组织,建立督促调度、信息报送、宣传通报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全镇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紧抓关键,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5月下旬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地区和单位,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镇安委会将把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及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吴木红、陈胜红:联系电话:0701-*。
各村(居)委会:
《 (略) 余江区安马荃镇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余江区马荃镇人民政府
(略) 余江区马荃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略) 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省政府办公厅《 (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略) 政府办《 (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 (略) 余江区马荃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措施、市五十九条和区五十九具体措施,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要求。
——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突出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细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统一领导部署,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安全,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房屋建设、燃气、自建房安全,城市管理部 (略) 政工程建设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消防救援部门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能源安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业生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教育部门负责校园安全,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务求整治实效。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全面辨识风险,细致排查隐患,抓实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村(社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杜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层面。
突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要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2.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10.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11.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档案管理,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新入职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和车间主任等骨干考试合格上岗等制度,推动一线员工安全素质提高。
(二)部门层面。
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 梳理明确并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整治“条”上的统筹推动,做到符合实际、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国家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国家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结合事故教训,明确重点检查事项,与专项整治方案一并印发。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行业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
3.聚焦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镇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直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领域要将高风险重点驾驶人、高风险重点机动车、高风险运输企业和风险隐患路段列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工作措施,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载客行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自建房领域要全方位“体检”,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严禁D类危房住人: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施工总承包、分包、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不按方案施工引发事故:危化品领域要逐企开展排查,常态化开展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整治,加强生产、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全链条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建设、超许可范围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违法行为:非煤矿山领域,要严厉打击运输提升、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重拳治理违规改造、带病运行等问题:消防领域,要把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排查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和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等突出风险。工贸、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城市运行、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也要逐项排查,彻底把重大隐患查出来、改到位。
5.落实排查整治“全覆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就村居民宿、景区玻璃栈道、无人机、共享汽车、储能电站、平台经济、 (略) 、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风险,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宁可查重、不可查漏,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问题整改清令见底。
6.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部门(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镇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镇通报。
8.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告知提醒。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组织,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企业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落实。
9.加强科技支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科研项目,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学研究。大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深入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推进“智慧应急”巩固提升行动,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
1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评估和论证机制,将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发现宙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宙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雪同或有明显错误等,依法依规处理,推动建立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增强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效。
(三)党委政府层面。
压紧压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各地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安”的政治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健全机制高位推进。各地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活动,发挥宣传、新闻等部门作用,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 ·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创新形式强化风险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集中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4.加强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加大重大隐患督办力度。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督促的原则,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跨区域或需要镇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可报镇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
6.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各地要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面掌握本地区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底数,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做到挂图作战、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7.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 APP 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规定兑现奖励。
8.加大奖惩力度严格问责问效。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正向激励。对有关地方和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
9.统筹安全风险防范。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制度,继续依法依规整顿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持续推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企业用由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质强能扩面,强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全面总结近年来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要活动以及汛期、森林防火重点期、复产复工等重要时段安全防范经验,持续完善“六个强化”工作机制,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灭在灾害事故之前。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阶段重点工作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8月至11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在镇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镇级层面成立由镇长毛伟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吴木红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安委办负责牵头组织,建立督促调度、信息报送、宣传通报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全镇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紧抓关键,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5月下旬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地区和单位,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镇安委会将把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及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吴木红、陈胜红:联系电话: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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