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抚顺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关于对抚顺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回转窑新增焚烧处置HW08、HW35类危险废物,总处置量不变;对现有综合处置线进行改造,改造后可新增处置HW04、HW06、HW08、HW11、HW12、HW13、HW35、HW45、HW49类危险废物,总处置量不变。新增一条废荧光灯管处置生产线,改扩建后,处置废荧光灯管(HW29)约30万支/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顺中油 (略)
地址: (略) 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
联系人:罗仕勇
电话:*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辽宁福润 (略)
单位地址: (略) 沈抚示范区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5号-M5
联系人:张熙振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勘察、签订合同、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公众认为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程度如何;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程度如何;应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和加强管理。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Rg?pwd=jing
提取码:jing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共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回转窑新增焚烧处置HW08、HW35类危险废物,总处置量不变;对现有综合处置线进行改造,改造后可新增处置HW04、HW06、HW08、HW11、HW12、HW13、HW35、HW45、HW49类危险废物,总处置量不变。新增一条废荧光灯管处置生产线,改扩建后,处置废荧光灯管(HW29)约30万支/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顺中油 (略)
地址: (略) 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
联系人:罗仕勇
电话:*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辽宁福润 (略)
单位地址: (略) 沈抚示范区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5号-M5
联系人:张熙振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勘察、签订合同、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公众认为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程度如何;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程度如何;应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和加强管理。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Rg?pwd=jing
提取码:jing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共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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