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226沙田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情况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水印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9日
联系地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人:林工,电话:0797-*
附件
S226沙田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
S226沙田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于南 (略) 遂川县交界处(桩号K14+669),途径南康区隆木乡、坪市乡、横市镇,终于与S2 (略) 至十八塘段起点相接(桩号K42+223),路线全长26.929公里(短链624.59米),全线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全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该项目已列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4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1〕25号)项目清单。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 (略) 的重要交通通道, (略) 道路网,改善沿线交通条件,加快周边村庄发展,适应公路交通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用地总规模68.5683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8558公顷(此部分不在申请用地范围内),实际申请用地67.7125公顷,其中:农用地50.4150公顷(耕地19.3038公顷,含水田18.5067公顷),建设用地16.4402公顷,未利用地0.8573公顷。功能分区为:路基工程用地64.6594公顷(含原国有建设用地0.8346公顷),实际申请用地63.8248公顷;桥梁工程0.2220公顷(含原国有建设用地0.0212公顷),实际申请用地0.2008公顷;交叉工程3.6869公顷,无原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结论为评估场地基本适宜工程建设。涉及压覆采矿权1处、探矿权1处,建设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已取得探矿权同意压覆意见,已与采矿权签订意向性补偿协议。承诺在用地报批前内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项目尚未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故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该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于2023年9月6日经专家论证通过,同时专家提出了深化完善的建设性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对照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226沙田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情况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水印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9日
联系地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人:林工,电话:0797-*
附件
S226沙田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
S226沙田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于南 (略) 遂川县交界处(桩号K14+669),途径南康区隆木乡、坪市乡、横市镇,终于与S2 (略) 至十八塘段起点相接(桩号K42+223),路线全长26.929公里(短链624.59米),全线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全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该项目已列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4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1〕25号)项目清单。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 (略) 的重要交通通道, (略) 道路网,改善沿线交通条件,加快周边村庄发展,适应公路交通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用地总规模68.5683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8558公顷(此部分不在申请用地范围内),实际申请用地67.7125公顷,其中:农用地50.4150公顷(耕地19.3038公顷,含水田18.5067公顷),建设用地16.4402公顷,未利用地0.8573公顷。功能分区为:路基工程用地64.6594公顷(含原国有建设用地0.8346公顷),实际申请用地63.8248公顷;桥梁工程0.2220公顷(含原国有建设用地0.0212公顷),实际申请用地0.2008公顷;交叉工程3.6869公顷,无原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结论为评估场地基本适宜工程建设。涉及压覆采矿权1处、探矿权1处,建设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已取得探矿权同意压覆意见,已与采矿权签订意向性补偿协议。承诺在用地报批前内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项目尚未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故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该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于2023年9月6日经专家论证通过,同时专家提出了深化完善的建设性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对照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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