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0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2023年11月10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元宝山生产点年产215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扩能项目 | 公司年产175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项目于2019年 (略) 环保局环评并通过验收。本次进行技改扩建生产能力4000吨,使总生产能力达到21500吨。项目主要内容为:①将现有生产线乳化系统、装药机、包装、输送皮带、装车系统控制系统集成到控制室,增加配套检测和监控设备;②取消原JWL-LQCG型冷却系统和吹干系统,增加1套原、辅材料(卡扣和纸箱)自动添料系统,满足扩能后单班生产用量。全厂总劳动定员不变,年工作时间250天不变,每天两班单班6小时变为每天两班单班8小时工作制,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产能。项目生产工艺、生产原料种类均不变。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根据2023年1月自治区工信厅内工信民爆字[2023]26号文件,同意吉安化工调整产能。 | 本项 (略) 元宝山区西露天矿西山,哈尔脑山西南侧吉安化工元宝山生产点现有厂区内。。 | 内蒙古 (略) (略) | 内蒙古泽 (略) | 一废气:①破碎粉尘:项目硝酸铵、硝酸钠等原料破碎产生粉尘,原料自身为粉料,袋装运输时会有结块,破碎机仅需将结块物料进行破碎,进行低速搅动即可,粉尘产生量很小,通过防爆轴流风机加强车间通风;②挥发废气:本项目油相原料主要由石蜡、烃蜡等按一定比例混合制成,在熔化过程中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对同类生产线非*烷总烃进行厂界无组织监测,结果为未检出,拟采取设置防爆轴流风机加强车间通风;③天然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的要求后经10m高烟囱达标排放;④爆破实验废气:爆破实验过程产生粉尘,实验需用乳化炸药量为50g/次,每天2次,合计用药量50kg/年。因爆破实验用药量较少,因此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⑤销毁废气:废弃炸药包装物(0.079t/a)依托厂内现有销毁场爆破销毁(每月一次),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主要为软化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车间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其中,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抑尘,车间及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返回至晾水塔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内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①隔油沉淀池油泥0.8t/a为危险废物(HW15-267-001-15)暂存于危废间,依托厂区现有销毁场爆破销毁;②锅炉软化水系统产生少量废树脂0.24t/a由厂家回收再生;③炸药废弃包装物30kg/年依托厂区现有销毁场爆破销毁;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爆破实验瞬时噪声值与用药量成正比,因实验用药量较小(50g/次),炸药爆破实验瞬时噪声值约120dB(A)。炸药成品殉爆试验场周边1k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试验场的设置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要求。爆破实验为间断性进行(每天2次),殉爆时间选取白天的非休息时段,故爆破实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控。 五环境风险:环评分析了爆炸产生的次生空气污染环境风险,提出了运输、储存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关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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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元宝山生产点年产215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扩能项目 | 公司年产175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项目于2019年 (略) 环保局环评并通过验收。本次进行技改扩建生产能力4000吨,使总生产能力达到21500吨。项目主要内容为:①将现有生产线乳化系统、装药机、包装、输送皮带、装车系统控制系统集成到控制室,增加配套检测和监控设备;②取消原JWL-LQCG型冷却系统和吹干系统,增加1套原、辅材料(卡扣和纸箱)自动添料系统,满足扩能后单班生产用量。全厂总劳动定员不变,年工作时间250天不变,每天两班单班6小时变为每天两班单班8小时工作制,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产能。项目生产工艺、生产原料种类均不变。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根据2023年1月自治区工信厅内工信民爆字[2023]26号文件,同意吉安化工调整产能。 | 本项 (略) 元宝山区西露天矿西山,哈尔脑山西南侧吉安化工元宝山生产点现有厂区内。。 | 内蒙古 (略) (略) | 内蒙古泽 (略) | 一废气:①破碎粉尘:项目硝酸铵、硝酸钠等原料破碎产生粉尘,原料自身为粉料,袋装运输时会有结块,破碎机仅需将结块物料进行破碎,进行低速搅动即可,粉尘产生量很小,通过防爆轴流风机加强车间通风;②挥发废气:本项目油相原料主要由石蜡、烃蜡等按一定比例混合制成,在熔化过程中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对同类生产线非*烷总烃进行厂界无组织监测,结果为未检出,拟采取设置防爆轴流风机加强车间通风;③天然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的要求后经10m高烟囱达标排放;④爆破实验废气:爆破实验过程产生粉尘,实验需用乳化炸药量为50g/次,每天2次,合计用药量50kg/年。因爆破实验用药量较少,因此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⑤销毁废气:废弃炸药包装物(0.079t/a)依托厂内现有销毁场爆破销毁(每月一次),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主要为软化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车间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其中,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抑尘,车间及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返回至晾水塔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内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①隔油沉淀池油泥0.8t/a为危险废物(HW15-267-001-15)暂存于危废间,依托厂区现有销毁场爆破销毁;②锅炉软化水系统产生少量废树脂0.24t/a由厂家回收再生;③炸药废弃包装物30kg/年依托厂区现有销毁场爆破销毁;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爆破实验瞬时噪声值与用药量成正比,因实验用药量较小(50g/次),炸药爆破实验瞬时噪声值约120dB(A)。炸药成品殉爆试验场周边1k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试验场的设置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要求。爆破实验为间断性进行(每天2次),殉爆时间选取白天的非休息时段,故爆破实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控。 五环境风险:环评分析了爆炸产生的次生空气污染环境风险,提出了运输、储存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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