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自然资源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前公示
鄢陵县自然资源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划拨供应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将途径鄢陵县柏梁镇、彭店镇,面积*平方米(639.462亩) (略) 许魏 (略) (略) 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使用;2、将位于陈化店镇兰南高速以东、*子村以北面积4008.86平方米(6.012亩),拟划拨给鄢陵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作为鄢陵县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用地使用;3、将位于鄢陵县柏梁镇姚家社区、大马镇朱店社区、马栏镇康王庙社区,面积75617.2044平方米(113.246亩)拟划拨给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鄢陵县锦绣路(花都大道---新南环路)工程建设用地使用。\\
\\
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递交至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开发与权益股,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869号,联系电话0374-*。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划拨供应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将途径鄢陵县柏梁镇、彭店镇,面积*平方米(639.462亩) (略) 许魏 (略) (略) 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使用;2、将位于陈化店镇兰南高速以东、*子村以北面积4008.86平方米(6.012亩),拟划拨给鄢陵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作为鄢陵县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用地使用;3、将位于鄢陵县柏梁镇姚家社区、大马镇朱店社区、马栏镇康王庙社区,面积75617.2044平方米(113.246亩)拟划拨给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鄢陵县锦绣路(花都大道---新南环路)工程建设用地使用。\\
\\
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递交至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开发与权益股,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869号,联系电话0374-*。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1月1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