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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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泾阳县中心街189号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陕 (略) 《玻璃深加工及门窗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泾函〔2023〕35号

2023/11/6

2

关于陕西中 (略) 《玻璃深加工及门窗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泾函〔2023〕36号

2023/11/6

3

关于 (略) 《年产120吨豆芽种植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泾函〔2023〕37号

2023/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泾阳县中心街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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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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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陕 (略) 《玻璃深加工及门窗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泾函〔2023〕35号

2023/11/6

2

关于陕西中 (略) 《玻璃深加工及门窗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泾函〔2023〕36号

2023/11/6

3

关于 (略) 《年产120吨豆芽种植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泾函〔2023〕37号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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