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配件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机械配件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机械配件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13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源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青岛 (略) 现有厂房307平方米,占地面积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15台套,建设1条发蓝生产线,主要工艺为碱洗除油、水洗、酸洗、发蓝、皂化、浸油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应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不含一类污染物)于电镀工业园1栋厂房车间污水池暂存,经综合废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总排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生活污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铁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洗和发蓝氧化生产线均位于封闭车间,酸洗和发蓝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35m高P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烟道收集后,尾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P2排放。 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林格曼黑度(级)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0249吨/年、0.0048吨/年、0.0167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盐酸包装桶,废防锈油包装桶,废氢氧化钠、亚硝酸钠包装袋,废槽渣(碱洗除油槽渣、酸洗槽渣、发蓝槽渣),废油,防锈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硬脂酸钠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机械配件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13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源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青岛 (略) 现有厂房307平方米,占地面积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15台套,建设1条发蓝生产线,主要工艺为碱洗除油、水洗、酸洗、发蓝、皂化、浸油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应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不含一类污染物)于电镀工业园1栋厂房车间污水池暂存,经综合废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总排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生活污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铁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洗和发蓝氧化生产线均位于封闭车间,酸洗和发蓝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35m高P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烟道收集后,尾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P2排放。 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林格曼黑度(级)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0249吨/年、0.0048吨/年、0.0167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盐酸包装桶,废防锈油包装桶,废氢氧化钠、亚硝酸钠包装袋,废槽渣(碱洗除油槽渣、酸洗槽渣、发蓝槽渣),废油,防锈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硬脂酸钠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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