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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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改建4万吨/年絮状精制棉生产线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乌鲁木齐恒达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是利用 (略) 现有厂房(原4.5万t/a棉浆粕生产线厂房),以外购棉短绒为原料,建设4万吨/年絮状精制棉生产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主要为建设1条40000吨/年絮状精制棉生产线;2、储运工程:黄液池(依托现有)、浆料池(依托现有)、白水池(依托现有)、氢氧化钠储罐(依托现有)、次氯酸钠储罐(依托现有)、盐酸储罐(依托现有)、成品堆棚(新建);3、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工程。4.环保工程包括治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开棉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漂白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气、氯化氢,漂白池加盖并通过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吸收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开棉车间、烘干车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漂白车间氯气、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氯气65mg/m3、氯化氢100mg/m3)。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入20000m3/d棉浆粕废水处理工程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黑液废水。黑液废水经黑液浓缩系统浓缩后产生的污冷凝水与中段废水混合后通过浆粕厂区现有排放口排入20000m3/d棉浆粕废水处理工程处理,出口浓度可满足《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 4349-2021)中表1的近期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其中*m3中水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排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m3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开清机、刺辊清绒机、离心通风机、打包机以及其它机泵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95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对设备定期添加润滑油,使设备维持正常运转;加强厂区绿化;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地方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8.4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清开棉及烘干系统杂质4444.4吨/年,不在厂内暂存,产生后立即收集并出售。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为盐酸、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氯气、氯酸钠。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二氧化氯发生器地面采用地坪漆+水泥硬化防渗防腐防扩散,发生器设置液位计及储存限高线,配置自动水喷淋降温设施、消防系统和二氧化氯浓度监测报警仪;设备所用原料氯酸钠和盐酸应分开单独存放,氯酸钠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处。严禁与易燃物品如木屑、硫磺、磷等物品共同存放,严禁挤压,撞击。二氧化氯具有强氧化性,设备的软塑料管易老化和密封不严,应经常检查,更换。发生器设备外部设置PVC塑料外壳,禁止碰撞,挤压,避免日晒。化工站区域配置人体紧急喷淋装置、干粉灭火器,配备防护服、呼吸器等人员防护设备,警示标语上墙;生产运行期间,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确保出现事故时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厂房内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生产区配置消防栓;生产装置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危险品储罐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略) 20万吨/年高效催化裂解工艺(PECC)技术工业试验项目

(略) (略) 炼油老区北厂区

中国石 (略) (略)

乌鲁木齐恒达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对独石化现有Ⅱ催化装置进行改造。将II催化裂化装置由50万吨/年改造为 20万吨/年 PECC装置。II?催化装置包括反应-再生、分馏、吸收稳定、烟气能量回收、余热锅炉及烟气脱硫等六个部分。本次改造拆除原反应器,利用原反应器位置,新建催化裂解反应器。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再生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镍及其化合物,采用催化裂化装置自带的三级旋风分离器除尘后,经SCR?还原法脱硝技术进行处理,脱硝后烟气经余热回收后经湿法文丘里洗涤(WGS)技术脱硫除尘,经处理后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设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含硫污水、含油污水以及含盐废水、其中

含硫污水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独山子石化现有的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处理后75%回用,剩余部分排入2#污水处理场的含油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工业净化水库;含油污水送2#污水处理场处理的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 (略) 工业净化水库。;本项目含盐废水经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I催化)烟气脱硫设施PTU?单元处理后的排入到2#污水处理场,先经提标单元再经污水回用处理单元处理后部分回用, (略) 工业净化水库。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5至99分贝。采取的噪声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围墙、绿化带等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昼、夜噪声现状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金属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弃金属材料作为废品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试用期仅三个月因此不会产生脱硝废催化剂,主要固体废物为三级旋风分离器收集的废催化剂、脱硫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以及废机油。装置配套有1个催化剂回收罐,废催化剂由装置直接卸出至催化剂回收罐中,定期将废催化剂送独石化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脱硫除尘洗涤下来的颗粒物随碱液送至PTU单元与I催化装置的脱硫废水进入污水混合罐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后排污的渣运出填埋。因此不在装置区内例行暂存。废矿物油产生后直接送储运一部收储进罐后送常减压装置回炼,不在装置区暂存。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包括混合原料油、汽油、氨气以及柴油、干气、液化石油气、燃料气等,涉及主要危险单元为生产装置。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严格按照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执行;在装置区热油泵房(介质温度超自燃点泵区)和轻油泵房(液化烃泵区)分别设置防爆火焰探测器和防爆图像型感温探测器,用于监测泵房内火灾情况及液化烃泄漏状况。厂内定期开展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在装置内设置防爆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图像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报警设备,在控制室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现场火灾信号上传至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报警、控制。现场探测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一起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本项目新增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处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检测信号接至新增的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的?GDS?系统,在?GDS?系统指示报警。可燃气体检测器具有现场声光报警功能,当泄漏气体浓度超限时现场发出声光报警。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瑞祥焦化蒸氨系统达标改造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木斯乡尼勒克县 (略) 现有厂区内

尼勒克县 (略)

新疆万资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脱氨工段:对现有1#洗氨塔、2#洗氨塔进行终冷改造;新建2套(1用1备)硫铵饱和器及配套设备,单套处理规模为6万立方米/时,年处理煤气量52560万立方米。蒸氨工段:新建1套处理规模为40立方米/时蒸氨系统并配套剩余氨水除油装置,修复现有1台蒸氨塔,作为备用。2.公辅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汽、供暖、办公区。3.储运工程包括:硫酸储罐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并采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尾气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氨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运营期有组织排放控制,规范安装项目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运行维护,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落实环境监测制度,确保长期稳定达标,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和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瑞祥焦化现有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现有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净化后回用于补充循环水系统及制纯水系统。

运营期蒸氨废水依托瑞祥焦化现有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现有中水回用系统净化处理后回用。中水回用系统处理采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反渗透装置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补充循环水系统及制纯水系统。浓盐水处理系统采用“纳滤分盐+三效蒸发结晶”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浓盐水通过三效蒸发获得结晶盐硫酸钠和氯化钠,蒸发冷凝液返回循环水系统,废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尼勒克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运营期间硫铵工段旋风除尘器回收粉尘4送硫铵包装线作为硫铵产品外售;满流槽定期刮出的焦油渣、蒸氨工段氨水除焦油装置脱除的焦油渣、蒸氨残渣,以上危废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要求,送至瑞祥焦化配煤车间用于炼焦进行无害化处置,不进行暂存。

5.碳排放影响分析

采取的降碳措施主要为:定期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分析、核查工作;制定温室气体年度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定期对碳排放监测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定期开展能源及碳排放管理培训,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挖掘和提升减污降碳潜力。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92.5%硫酸、硫酸铵及煤气等,

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及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项目总体布置按《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要求执行防火间距;运输车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合理确定管道的材质、壁厚、压力等级参数,对管件、法兰、垫片及紧固件进行合理选型;硫酸储罐单独布置,设置在通风、远离热源的地方;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装置区和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储罐上配套安装有超流阀、逆止阀、紧急关断阀和安全阀;加强罐区物料输送、卸料过程的监管;设事故废水控制系统,对项目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体系管理;依托现有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3000立方米);修编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托探1井试采工程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西南距温宿县县城约56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钻井1口(托探111);新建采油井场1座(托探111),井场内设有采油树、RTU、配电柜、电加热撬等;利用已钻井新建单井站1座(托探1),站内设有井口区、工艺装置区、设备间、放散区、常压闪蒸装置区、密闭装车橇等;站外设有值班区、应急池区等,并预留第三方回收区;新建托探111至托探1单井站集输管线420米,DN100,埋地敷设;配套防腐、自控仪表、通信、供配电、暖通、消防等辅助设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在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取必要的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永久占地外的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

运营期对于永久占地地面采取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及时清理落地原油;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拉油车辆按规范行驶。

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恢复原有地貌;按规范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固井、封井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平整清理、管沟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挖方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植被和造成土地松动;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定期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定期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加热节流撬选用高效燃气加热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不低于8米烟囱高空排放;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例行监测,场界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4.0毫克/立方米);定期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待区块稳产/定产后尽快建设配套集输工程并入塔里木油田密闭集输工艺流程。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撬,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酸化压裂返排液,压裂作业完成后,酸化压裂返排液集中收集,通过罐车拉运至克拉苏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理。

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已运行的英买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满足回注用水水质标准后进入回注系统进行回注;井下作业废水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置;生活污水排入值班区内生活污水撬,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废酸化压裂液采用专用罐拉运至克拉苏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井口区、工艺装置区、常压闪蒸装置区、装车撬、应急池、第三方回收区为一般防渗区;值班室、水箱、设备间、电控信一体化橇、放散区为简单防渗区。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井场、单井站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处理器+离心分离机”工艺分离出岩屑和泥浆,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岩屑在井场内岩屑池暂存、干化,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拉运至符合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符合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定期由施工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在井场储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至英买油气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做到“日产日清”,拉运过程中资质单位应使用专车、按照指定的拉运路线。运营期值班区工作人员新增生活垃圾约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符合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环境风险分析

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原油、天然气(*烷),存在于井场的气液分离器、闪蒸罐、原油储罐中。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完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杜绝火灾的发生。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能够及时截断,以减少事故时天然气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原油储罐中的闪蒸气通过15米高的放散立管高空放散;定期对井场、单井站和管线进行巡视,井场配备烃类气体探测器,加强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修筑工程,在管线上方及近旁严禁动土开挖和修建超过管道负荷的建筑物。加强对管线的环保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建立腐蚀监测系统,随时监测介质的腐蚀状况,了解和掌握区域系统的腐蚀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整和优化腐蚀控制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采油二厂12-7计转站至四号联原油外输复线工程

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略) 众联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2-7站至四号联合站原油外输复线(低压中温柔性复合管)5.8km,配套土建、电气、自控、环保等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应避开植被茂盛的区段,尽量避免砍伐野生植物;管线敷设尽量取直,考虑管线距离最短。在植被茂密的区域施工时,可采取人工开挖管沟,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平整,管沟回填时,应尽量恢复原有紧实,固定行车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加强油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自然恢复。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油品外泄事故一要做好防火,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石油烃。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机械设备和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建管道试压采用洁净水,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泼洒抑尘;施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采油二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置。

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间管线埋地敷设,无噪声产生。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土方、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边有资质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生活垃圾0.9吨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管废渣0.2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油类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每半年检查一次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等),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得到安全处理;对事故易发地段,要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发现对管道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上级报告;设置自动感测压力、流量的仪器和能自动感测管道内压降速率的自动紧急截断阀,一旦管道发生事故或大的泄漏,事故段两端的截断阀在感测到情况后可自动切断管路,使事故排放或泄漏的天然气量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管网系统中的电动截止阀应采用双路电源,自动切换,并定期对电气系统和传动机构进行维修保养;生产运行中,在操作及维修时使用的工具应为不发火材料制造,具有防爆性能。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严禁一切明火,一线工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明确指挥机构和负责人,组建了应急救援队*,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真正做到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对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演练应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制度,并做到关键装置和重要岗位的定时巡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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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油田4口井集输工程

阿克苏地区沙 (略) 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4座标准化井场(HD30-H3井、YueM701-H2、YUKE201-H2 井、富东2井,均为勘探井转生产井);在YueM7JS阀组新建4井式阀组橇1座;新建单井集输管道24.46千米,新建富东2井至满深8阀组站燃料气管线7.6千米;富东2井井场设置一座315千瓦抗硫加热节流橇;2.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热、供电、通信、自控、消防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管线施工过程中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各类集输管线施工临时占地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米,管线在穿越重点公益林段尽量减小临时占地作业带宽度至6米,严禁人为破坏作业带以外区域植被;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应避开植被茂盛的区段;开挖及回填时应保证地面相对平整,压实度较高的采用推土机的松土器进行耙松;采用拉设彩条方式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范围;合理布设施工地,禁止在红线范围内堆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及时对场地进行恢复,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油,降低土壤污染;对涉及流动沙地的井场及管线周边的草方格进行定期维护。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机械燃油废气等;采取洒水防尘、遮盖抑尘措施;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公路网络,禁止随意开辟道路;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加热节流撬燃烧天然气过程中产生的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线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管线试压废水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哈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有关指标后回注油层。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新建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设置现场监控系统;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防止因管材质量及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标识,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定期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和控制。一般防渗区包括采油树、加药撬、放喷池、新建4井式阀组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包括电信控一体化撬、加热节流撬、自动点火装置,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沙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含油污泥、落地原油、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以上危险废物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评估认为:本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做到分类分区储存,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原油、硫化氢等。环境风险主要为井漏、油类物质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双层套管;井场设置风向标;井场严格按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井场内的电气设备及仪表按防爆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设备;井场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雷、防静电接地;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设置安全警戒岗;采用双层套管;集输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严格控制输送油气的性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检查;建立腐蚀监测系统;对各种设备、管线、油罐、阀门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及时巡查管线,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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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稀有金属资源综合冶炼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锂及相关产业区。

新疆昆仑 (略)

新疆金辰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转型焙烧单元、酸化焙烧单元、浸出净化单元、MVR车间、碳酸锂车间。2.公辅工程包括综合楼、研发楼、锅炉房、综合给水泵站、机修车间、空压机站、天然气调压站、供热、供电、供水等。3.储运工程包括锂辉石精矿库、产品库、临时渣库、硫酸罐区、纯碱库(及配碱)和辅料仓库、综合仓库、氨水罐区。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

1.大气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转窑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窑尾废气),经“配置1套“低氮燃烧+重力沉降(旋风除尘)+高温金属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除尘效率99.5%,脱硝效率80%,通过60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窑头废气,采用多级旋风除尘+布袋式除尘处理,出料口与收尘器中间全密闭无缱隙连接,收集效率100%,除尘效率99.9%,由3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废气,经管道冲洗器+文丘里洗涤器+填料塔水洗+碱液吸收塔+电除雾处理,除尘效率99.5%,脱硫效率90%,硫酸雾去除率70%,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热风炉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直排。酸化窑调浆、浸出、沉锂母液中和废气,采取水洗+碱液吸收处理,分别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筒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排口离地高度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钠、碳酸锂干燥、碳酸锂破碎废气,采取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直排。

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施工期先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食堂废水应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站定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补水。酸性废水经过中和+絮凝沉淀后,和反渗透终端产生的浓水一并进入蒸发结晶处理,回用于生产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通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操作室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泵、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各种泵类及风机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设备设置在车间内;集中控制室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地方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送至已建的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废杂盐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实际产生后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与本项目产生的锂渣一起送至水泥厂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重点关注危险物质主要为硫酸、氨水、氢氧化钠、天然气、废机油(油类物质)等,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在爆炸危险区域选用防爆型仪表、电器及通讯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采用常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自动连锁系统以及紧急停车的安全监控系统;危险设备设置防护罩;厂房内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对拉运车辆及罐车罐体的维护和检测;规范危险物质运输贮存作业;生产区配置消防栓;生产装置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毒气报警仪;危险品储罐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项目罐区设置围堰;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50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6.碳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降碳措施主要为:通过采用各种先进技术,大量降低物料消耗、减少生产中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工艺流程紧凑、合理、顺畅,最大限度的缩短中间环节物流运距,节约投资和运行成本。系统正常运转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开机利用率,减少设备空转时间,提高生产效率。投入设备自动化保护装置,减少人工成本,同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率;项目主要工艺生产设备选择具备技术先进性、高效性和可靠性、在国内外广泛使用的产品,采用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使各生产系统在优化条件下操作,提高用能水平。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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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新瑞鑫诚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含锂固废资源化处理系统、铝灰资源化处理系统。2.公辅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汽、供暖、办公区等;3.储运工程包括:产品库、罐区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封闭;采用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含锂固废资源化处理系统产生的破碎球磨废气和筛分废气,通过管道和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浸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两级碱洗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氟化氢和氰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再生耐火材料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的限值要求;石墨、碳粉、冰晶石及再生电解质干燥废气,由顶部排气孔引至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碳酸锂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脱碳废气,经氢氧化钠碱洗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硫酸钠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铝灰渣资源化处理系统产生的熔炼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的限值要求;铝灰渣资源化处理系统球磨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生产厂房密闭,物料采用密闭输送,强化通风、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加盖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加强管理强化设备选型和设备维护等措施,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运营期实验废水、喷淋塔废水、车辆/地面冲洗废水,以上废水均排入厂区拟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拟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储存于1座2500立方米的储存池中,冬储夏灌。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伴随施工结束就会消失。

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处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本项目声环境现状调查清楚,主要污染源分析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送至准东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废应分类分区储存,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废机油、硫酸、浮选剂(2#油)、柴油、氰化氢、天然气。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在铝灰储存区安装点型气体探测器,并配置蜂鸣值较高的声光报警器,在无有害气体的监控室中安装报警控制器;采用有效的通风和除尘措施,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在设备外壳设泄压活门或其他装置,采用爆炸遏制系统;单独设置通风、排尘系统;设置围堤等拦堵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巡查、检修;对柴油、硫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围堰,并对易泄漏的区域地面应采用不渗透的建筑材料铺砌地面;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建设1座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防渗事故池;完善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本项目,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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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9 线喀纳斯至哈巴河至吉木乃公路

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及吉木乃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华设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项目路线全长159.641千米,其中:改扩建段长142.588千米,共线和利用段长17.053千米(与在建G331公路共线9.271千米,额河利用段长4.12千米,与在建S319公路共线3.662千米,共线和利用段无工程建设内容,本次环评不进行评价)。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12米。全线共设桥梁21座,其中大桥240米/1座,中桥337.04米/8座,小桥268.06米/12座,共设置涵洞222道。项目设置3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1处紧急停车带(单侧)。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拟定的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进行取弃土,不得随意乱挖乱弃,也不得随意变更取弃土场和临时堆土场;弃渣场施工前应划定施工,禁止越界施工,不得破坏红线范围外植被;加强施工期筑路材料的管理,妥善放置,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严禁乱堆乱放;对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项目表土进行剥离,在红线范围内堆放,压实,并加盖篷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及时将堆放保护的表层土回填并平整,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对可避让的保护植物优先采取就地保护措施,设置警示牌和防护围栏,加强施工降尘、废水收集等措施;对占用的保护植物优先进行移栽保护并制定移栽方案,无法移栽的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异地补植,做到“占补平衡”;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随意猎捕野生动物及破坏其生存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时应尽量降低施工噪音,禁止施工车辆长时间鸣笛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森林公园内施工作业,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开展施工作业;施工时应设置防护挡板和防护网;土方在堆放时要注意苫盖;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禁止捕杀野生动物,设置警示牌、野生保护动植物标识牌等;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在指定地点堆放,用于施工后期的生态恢复;对于坡面项目及时采取项目及植物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严禁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设置取土(料)场、弃渣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占地规模;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加强施工人员教育,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约束施工人员不合理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和乱丢乱弃行为。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于施工扬尘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内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防尘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拌合站要求采取全封闭作业,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施工现场进行拌和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同时配备除尘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加强道路沿线绿化来减轻公路运营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随着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以及不断采用清洁能源可以有效缓解汽车尾气污染。沿线养护工区和停车区等服务设施均采用电锅炉进行供暖;餐厅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废气的管道应有一定的高度,以利废气扩散。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在噪声敏感区分布的路段禁止夜间(24点-次日8点)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敏感目标处设置临时围挡;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运营期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噪声跟踪监测,若公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出现超标,应及时对噪声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安装隔声窗或在公路的超标路段安装限速牌。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经常维持路面平整度,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4.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预制场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路基路面施工、跨河桥梁施工、以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对水体的影响等。桥梁基础施工时,开挖出的渣土运出河流两岸汇水范围外堆放,并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设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进行处理,用于施工便道洒水抑尘、施工绿化,不外排;跨河桥梁两端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沿线附属设施包括全线共设置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3处,以生活污水为主,养护工区产生少量机修废水。吉木乃养护工区具备接管条件,废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略) 政管网;其余养护工区、停车区废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拉运至哈巴河污水处理厂。

评估认为: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渣和临时场站产生的固废。

本项目产生拆迁建筑垃圾其中部分就近用于沿线路基填料,剩余部分进入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禁乱丢乱弃。临时场站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钢筋加工产生的下脚料和焊渣,外售综合利用。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司乘人员及服务设施工作人员产生的废纸、废塑料袋、烟蒂等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穿以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白桦国家森林公园路段、塔斯特河路段等敏感目标单元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品泄漏造成污染并发生次生灾害。

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G219线喀纳斯至哈巴河至吉木乃公路项目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计划应包括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的选择、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应急计划的重点保护目标是沿线地表水体、生态敏感路段等敏感目标。并将该应急预案纳入沿线各级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改建4万吨/年絮状精制棉生产线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乌鲁木齐恒达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是利用 (略) 现有厂房(原4.5万t/a棉浆粕生产线厂房),以外购棉短绒为原料,建设4万吨/年絮状精制棉生产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主要为建设1条40000吨/年絮状精制棉生产线;2、储运工程:黄液池(依托现有)、浆料池(依托现有)、白水池(依托现有)、氢氧化钠储罐(依托现有)、次氯酸钠储罐(依托现有)、盐酸储罐(依托现有)、成品堆棚(新建);3、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工程。4.环保工程包括治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开棉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漂白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气、氯化氢,漂白池加盖并通过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吸收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开棉车间、烘干车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漂白车间氯气、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氯气65mg/m3、氯化氢100mg/m3)。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入20000m3/d棉浆粕废水处理工程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黑液废水。黑液废水经黑液浓缩系统浓缩后产生的污冷凝水与中段废水混合后通过浆粕厂区现有排放口排入20000m3/d棉浆粕废水处理工程处理,出口浓度可满足《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 4349-2021)中表1的近期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其中*m3中水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排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m3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开清机、刺辊清绒机、离心通风机、打包机以及其它机泵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95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对设备定期添加润滑油,使设备维持正常运转;加强厂区绿化;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地方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8.4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清开棉及烘干系统杂质4444.4吨/年,不在厂内暂存,产生后立即收集并出售。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为盐酸、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氯气、氯酸钠。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二氧化氯发生器地面采用地坪漆+水泥硬化防渗防腐防扩散,发生器设置液位计及储存限高线,配置自动水喷淋降温设施、消防系统和二氧化氯浓度监测报警仪;设备所用原料氯酸钠和盐酸应分开单独存放,氯酸钠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处。严禁与易燃物品如木屑、硫磺、磷等物品共同存放,严禁挤压,撞击。二氧化氯具有强氧化性,设备的软塑料管易老化和密封不严,应经常检查,更换。发生器设备外部设置PVC塑料外壳,禁止碰撞,挤压,避免日晒。化工站区域配置人体紧急喷淋装置、干粉灭火器,配备防护服、呼吸器等人员防护设备,警示标语上墙;生产运行期间,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确保出现事故时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厂房内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生产区配置消防栓;生产装置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危险品储罐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略) 20万吨/年高效催化裂解工艺(PECC)技术工业试验项目

(略) (略) 炼油老区北厂区

中国石 (略) (略)

乌鲁木齐恒达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对独石化现有Ⅱ催化装置进行改造。将II催化裂化装置由50万吨/年改造为 20万吨/年 PECC装置。II?催化装置包括反应-再生、分馏、吸收稳定、烟气能量回收、余热锅炉及烟气脱硫等六个部分。本次改造拆除原反应器,利用原反应器位置,新建催化裂解反应器。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再生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镍及其化合物,采用催化裂化装置自带的三级旋风分离器除尘后,经SCR?还原法脱硝技术进行处理,脱硝后烟气经余热回收后经湿法文丘里洗涤(WGS)技术脱硫除尘,经处理后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设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含硫污水、含油污水以及含盐废水、其中

含硫污水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独山子石化现有的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处理后75%回用,剩余部分排入2#污水处理场的含油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工业净化水库;含油污水送2#污水处理场处理的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 (略) 工业净化水库。;本项目含盐废水经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I催化)烟气脱硫设施PTU?单元处理后的排入到2#污水处理场,先经提标单元再经污水回用处理单元处理后部分回用, (略) 工业净化水库。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5至99分贝。采取的噪声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围墙、绿化带等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昼、夜噪声现状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金属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弃金属材料作为废品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试用期仅三个月因此不会产生脱硝废催化剂,主要固体废物为三级旋风分离器收集的废催化剂、脱硫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以及废机油。装置配套有1个催化剂回收罐,废催化剂由装置直接卸出至催化剂回收罐中,定期将废催化剂送独石化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脱硫除尘洗涤下来的颗粒物随碱液送至PTU单元与I催化装置的脱硫废水进入污水混合罐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后排污的渣运出填埋。因此不在装置区内例行暂存。废矿物油产生后直接送储运一部收储进罐后送常减压装置回炼,不在装置区暂存。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包括混合原料油、汽油、氨气以及柴油、干气、液化石油气、燃料气等,涉及主要危险单元为生产装置。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严格按照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执行;在装置区热油泵房(介质温度超自燃点泵区)和轻油泵房(液化烃泵区)分别设置防爆火焰探测器和防爆图像型感温探测器,用于监测泵房内火灾情况及液化烃泄漏状况。厂内定期开展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在装置内设置防爆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图像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报警设备,在控制室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现场火灾信号上传至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报警、控制。现场探测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一起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本项目新增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处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检测信号接至新增的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的?GDS?系统,在?GDS?系统指示报警。可燃气体检测器具有现场声光报警功能,当泄漏气体浓度超限时现场发出声光报警。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瑞祥焦化蒸氨系统达标改造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木斯乡尼勒克县 (略) 现有厂区内

尼勒克县 (略)

新疆万资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脱氨工段:对现有1#洗氨塔、2#洗氨塔进行终冷改造;新建2套(1用1备)硫铵饱和器及配套设备,单套处理规模为6万立方米/时,年处理煤气量52560万立方米。蒸氨工段:新建1套处理规模为40立方米/时蒸氨系统并配套剩余氨水除油装置,修复现有1台蒸氨塔,作为备用。2.公辅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汽、供暖、办公区。3.储运工程包括:硫酸储罐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并采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尾气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氨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运营期有组织排放控制,规范安装项目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运行维护,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落实环境监测制度,确保长期稳定达标,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和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瑞祥焦化现有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现有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净化后回用于补充循环水系统及制纯水系统。

运营期蒸氨废水依托瑞祥焦化现有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现有中水回用系统净化处理后回用。中水回用系统处理采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反渗透装置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补充循环水系统及制纯水系统。浓盐水处理系统采用“纳滤分盐+三效蒸发结晶”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浓盐水通过三效蒸发获得结晶盐硫酸钠和氯化钠,蒸发冷凝液返回循环水系统,废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尼勒克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运营期间硫铵工段旋风除尘器回收粉尘4送硫铵包装线作为硫铵产品外售;满流槽定期刮出的焦油渣、蒸氨工段氨水除焦油装置脱除的焦油渣、蒸氨残渣,以上危废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要求,送至瑞祥焦化配煤车间用于炼焦进行无害化处置,不进行暂存。

5.碳排放影响分析

采取的降碳措施主要为:定期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分析、核查工作;制定温室气体年度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定期对碳排放监测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定期开展能源及碳排放管理培训,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挖掘和提升减污降碳潜力。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92.5%硫酸、硫酸铵及煤气等,

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及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项目总体布置按《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要求执行防火间距;运输车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合理确定管道的材质、壁厚、压力等级参数,对管件、法兰、垫片及紧固件进行合理选型;硫酸储罐单独布置,设置在通风、远离热源的地方;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装置区和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储罐上配套安装有超流阀、逆止阀、紧急关断阀和安全阀;加强罐区物料输送、卸料过程的监管;设事故废水控制系统,对项目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体系管理;依托现有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3000立方米);修编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托探1井试采工程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西南距温宿县县城约56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钻井1口(托探111);新建采油井场1座(托探111),井场内设有采油树、RTU、配电柜、电加热撬等;利用已钻井新建单井站1座(托探1),站内设有井口区、工艺装置区、设备间、放散区、常压闪蒸装置区、密闭装车橇等;站外设有值班区、应急池区等,并预留第三方回收区;新建托探111至托探1单井站集输管线420米,DN100,埋地敷设;配套防腐、自控仪表、通信、供配电、暖通、消防等辅助设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在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取必要的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永久占地外的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

运营期对于永久占地地面采取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及时清理落地原油;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拉油车辆按规范行驶。

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恢复原有地貌;按规范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固井、封井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平整清理、管沟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挖方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植被和造成土地松动;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定期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定期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加热节流撬选用高效燃气加热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不低于8米烟囱高空排放;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例行监测,场界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4.0毫克/立方米);定期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待区块稳产/定产后尽快建设配套集输工程并入塔里木油田密闭集输工艺流程。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撬,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酸化压裂返排液,压裂作业完成后,酸化压裂返排液集中收集,通过罐车拉运至克拉苏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理。

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已运行的英买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满足回注用水水质标准后进入回注系统进行回注;井下作业废水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置;生活污水排入值班区内生活污水撬,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废酸化压裂液采用专用罐拉运至克拉苏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井口区、工艺装置区、常压闪蒸装置区、装车撬、应急池、第三方回收区为一般防渗区;值班室、水箱、设备间、电控信一体化橇、放散区为简单防渗区。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井场、单井站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处理器+离心分离机”工艺分离出岩屑和泥浆,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岩屑在井场内岩屑池暂存、干化,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拉运至符合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符合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定期由施工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在井场储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至英买油气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做到“日产日清”,拉运过程中资质单位应使用专车、按照指定的拉运路线。运营期值班区工作人员新增生活垃圾约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符合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环境风险分析

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原油、天然气(*烷),存在于井场的气液分离器、闪蒸罐、原油储罐中。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完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杜绝火灾的发生。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能够及时截断,以减少事故时天然气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原油储罐中的闪蒸气通过15米高的放散立管高空放散;定期对井场、单井站和管线进行巡视,井场配备烃类气体探测器,加强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修筑工程,在管线上方及近旁严禁动土开挖和修建超过管道负荷的建筑物。加强对管线的环保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建立腐蚀监测系统,随时监测介质的腐蚀状况,了解和掌握区域系统的腐蚀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整和优化腐蚀控制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采油二厂12-7计转站至四号联原油外输复线工程

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略) 众联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2-7站至四号联合站原油外输复线(低压中温柔性复合管)5.8km,配套土建、电气、自控、环保等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应避开植被茂盛的区段,尽量避免砍伐野生植物;管线敷设尽量取直,考虑管线距离最短。在植被茂密的区域施工时,可采取人工开挖管沟,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平整,管沟回填时,应尽量恢复原有紧实,固定行车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加强油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自然恢复。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油品外泄事故一要做好防火,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石油烃。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机械设备和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建管道试压采用洁净水,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泼洒抑尘;施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采油二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置。

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间管线埋地敷设,无噪声产生。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土方、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边有资质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生活垃圾0.9吨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管废渣0.2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油类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每半年检查一次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等),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得到安全处理;对事故易发地段,要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发现对管道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上级报告;设置自动感测压力、流量的仪器和能自动感测管道内压降速率的自动紧急截断阀,一旦管道发生事故或大的泄漏,事故段两端的截断阀在感测到情况后可自动切断管路,使事故排放或泄漏的天然气量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管网系统中的电动截止阀应采用双路电源,自动切换,并定期对电气系统和传动机构进行维修保养;生产运行中,在操作及维修时使用的工具应为不发火材料制造,具有防爆性能。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严禁一切明火,一线工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明确指挥机构和负责人,组建了应急救援队*,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真正做到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对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演练应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制度,并做到关键装置和重要岗位的定时巡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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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油田4口井集输工程

阿克苏地区沙 (略) 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4座标准化井场(HD30-H3井、YueM701-H2、YUKE201-H2 井、富东2井,均为勘探井转生产井);在YueM7JS阀组新建4井式阀组橇1座;新建单井集输管道24.46千米,新建富东2井至满深8阀组站燃料气管线7.6千米;富东2井井场设置一座315千瓦抗硫加热节流橇;2.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热、供电、通信、自控、消防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管线施工过程中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各类集输管线施工临时占地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米,管线在穿越重点公益林段尽量减小临时占地作业带宽度至6米,严禁人为破坏作业带以外区域植被;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应避开植被茂盛的区段;开挖及回填时应保证地面相对平整,压实度较高的采用推土机的松土器进行耙松;采用拉设彩条方式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范围;合理布设施工地,禁止在红线范围内堆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及时对场地进行恢复,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油,降低土壤污染;对涉及流动沙地的井场及管线周边的草方格进行定期维护。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机械燃油废气等;采取洒水防尘、遮盖抑尘措施;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公路网络,禁止随意开辟道路;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加热节流撬燃烧天然气过程中产生的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线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管线试压废水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哈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有关指标后回注油层。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新建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设置现场监控系统;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防止因管材质量及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标识,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定期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和控制。一般防渗区包括采油树、加药撬、放喷池、新建4井式阀组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包括电信控一体化撬、加热节流撬、自动点火装置,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沙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含油污泥、落地原油、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以上危险废物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评估认为:本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做到分类分区储存,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原油、硫化氢等。环境风险主要为井漏、油类物质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双层套管;井场设置风向标;井场严格按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井场内的电气设备及仪表按防爆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设备;井场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雷、防静电接地;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设置安全警戒岗;采用双层套管;集输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严格控制输送油气的性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检查;建立腐蚀监测系统;对各种设备、管线、油罐、阀门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及时巡查管线,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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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稀有金属资源综合冶炼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锂及相关产业区。

新疆昆仑 (略)

新疆金辰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转型焙烧单元、酸化焙烧单元、浸出净化单元、MVR车间、碳酸锂车间。2.公辅工程包括综合楼、研发楼、锅炉房、综合给水泵站、机修车间、空压机站、天然气调压站、供热、供电、供水等。3.储运工程包括锂辉石精矿库、产品库、临时渣库、硫酸罐区、纯碱库(及配碱)和辅料仓库、综合仓库、氨水罐区。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

1.大气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转窑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窑尾废气),经“配置1套“低氮燃烧+重力沉降(旋风除尘)+高温金属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除尘效率99.5%,脱硝效率80%,通过60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窑头废气,采用多级旋风除尘+布袋式除尘处理,出料口与收尘器中间全密闭无缱隙连接,收集效率100%,除尘效率99.9%,由3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废气,经管道冲洗器+文丘里洗涤器+填料塔水洗+碱液吸收塔+电除雾处理,除尘效率99.5%,脱硫效率90%,硫酸雾去除率70%,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热风炉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直排。酸化窑调浆、浸出、沉锂母液中和废气,采取水洗+碱液吸收处理,分别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筒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排口离地高度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钠、碳酸锂干燥、碳酸锂破碎废气,采取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直排。

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施工期先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食堂废水应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站定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补水。酸性废水经过中和+絮凝沉淀后,和反渗透终端产生的浓水一并进入蒸发结晶处理,回用于生产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通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操作室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泵、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各种泵类及风机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设备设置在车间内;集中控制室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地方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送至已建的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废杂盐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实际产生后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与本项目产生的锂渣一起送至水泥厂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重点关注危险物质主要为硫酸、氨水、氢氧化钠、天然气、废机油(油类物质)等,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在爆炸危险区域选用防爆型仪表、电器及通讯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采用常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自动连锁系统以及紧急停车的安全监控系统;危险设备设置防护罩;厂房内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对拉运车辆及罐车罐体的维护和检测;规范危险物质运输贮存作业;生产区配置消防栓;生产装置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毒气报警仪;危险品储罐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项目罐区设置围堰;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50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6.碳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降碳措施主要为:通过采用各种先进技术,大量降低物料消耗、减少生产中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工艺流程紧凑、合理、顺畅,最大限度的缩短中间环节物流运距,节约投资和运行成本。系统正常运转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开机利用率,减少设备空转时间,提高生产效率。投入设备自动化保护装置,减少人工成本,同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率;项目主要工艺生产设备选择具备技术先进性、高效性和可靠性、在国内外广泛使用的产品,采用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使各生产系统在优化条件下操作,提高用能水平。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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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新瑞鑫诚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含锂固废资源化处理系统、铝灰资源化处理系统。2.公辅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汽、供暖、办公区等;3.储运工程包括:产品库、罐区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封闭;采用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含锂固废资源化处理系统产生的破碎球磨废气和筛分废气,通过管道和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浸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两级碱洗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氟化氢和氰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再生耐火材料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的限值要求;石墨、碳粉、冰晶石及再生电解质干燥废气,由顶部排气孔引至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碳酸锂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脱碳废气,经氢氧化钠碱洗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硫酸钠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铝灰渣资源化处理系统产生的熔炼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的限值要求;铝灰渣资源化处理系统球磨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生产厂房密闭,物料采用密闭输送,强化通风、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加盖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加强管理强化设备选型和设备维护等措施,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运营期实验废水、喷淋塔废水、车辆/地面冲洗废水,以上废水均排入厂区拟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拟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储存于1座2500立方米的储存池中,冬储夏灌。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伴随施工结束就会消失。

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处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本项目声环境现状调查清楚,主要污染源分析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送至准东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废应分类分区储存,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废机油、硫酸、浮选剂(2#油)、柴油、氰化氢、天然气。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在铝灰储存区安装点型气体探测器,并配置蜂鸣值较高的声光报警器,在无有害气体的监控室中安装报警控制器;采用有效的通风和除尘措施,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在设备外壳设泄压活门或其他装置,采用爆炸遏制系统;单独设置通风、排尘系统;设置围堤等拦堵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巡查、检修;对柴油、硫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围堰,并对易泄漏的区域地面应采用不渗透的建筑材料铺砌地面;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建设1座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防渗事故池;完善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本项目,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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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9 线喀纳斯至哈巴河至吉木乃公路

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及吉木乃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华设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项目路线全长159.641千米,其中:改扩建段长142.588千米,共线和利用段长17.053千米(与在建G331公路共线9.271千米,额河利用段长4.12千米,与在建S319公路共线3.662千米,共线和利用段无工程建设内容,本次环评不进行评价)。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12米。全线共设桥梁21座,其中大桥240米/1座,中桥337.04米/8座,小桥268.06米/12座,共设置涵洞222道。项目设置3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1处紧急停车带(单侧)。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拟定的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进行取弃土,不得随意乱挖乱弃,也不得随意变更取弃土场和临时堆土场;弃渣场施工前应划定施工,禁止越界施工,不得破坏红线范围外植被;加强施工期筑路材料的管理,妥善放置,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严禁乱堆乱放;对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项目表土进行剥离,在红线范围内堆放,压实,并加盖篷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及时将堆放保护的表层土回填并平整,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对可避让的保护植物优先采取就地保护措施,设置警示牌和防护围栏,加强施工降尘、废水收集等措施;对占用的保护植物优先进行移栽保护并制定移栽方案,无法移栽的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异地补植,做到“占补平衡”;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随意猎捕野生动物及破坏其生存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时应尽量降低施工噪音,禁止施工车辆长时间鸣笛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森林公园内施工作业,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开展施工作业;施工时应设置防护挡板和防护网;土方在堆放时要注意苫盖;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禁止捕杀野生动物,设置警示牌、野生保护动植物标识牌等;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在指定地点堆放,用于施工后期的生态恢复;对于坡面项目及时采取项目及植物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严禁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设置取土(料)场、弃渣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占地规模;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加强施工人员教育,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约束施工人员不合理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和乱丢乱弃行为。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于施工扬尘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内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防尘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拌合站要求采取全封闭作业,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施工现场进行拌和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同时配备除尘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加强道路沿线绿化来减轻公路运营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随着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以及不断采用清洁能源可以有效缓解汽车尾气污染。沿线养护工区和停车区等服务设施均采用电锅炉进行供暖;餐厅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废气的管道应有一定的高度,以利废气扩散。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在噪声敏感区分布的路段禁止夜间(24点-次日8点)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敏感目标处设置临时围挡;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运营期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噪声跟踪监测,若公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出现超标,应及时对噪声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安装隔声窗或在公路的超标路段安装限速牌。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经常维持路面平整度,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4.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预制场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路基路面施工、跨河桥梁施工、以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对水体的影响等。桥梁基础施工时,开挖出的渣土运出河流两岸汇水范围外堆放,并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设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进行处理,用于施工便道洒水抑尘、施工绿化,不外排;跨河桥梁两端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沿线附属设施包括全线共设置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3处,以生活污水为主,养护工区产生少量机修废水。吉木乃养护工区具备接管条件,废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略) 政管网;其余养护工区、停车区废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拉运至哈巴河污水处理厂。

评估认为: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渣和临时场站产生的固废。

本项目产生拆迁建筑垃圾其中部分就近用于沿线路基填料,剩余部分进入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禁乱丢乱弃。临时场站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钢筋加工产生的下脚料和焊渣,外售综合利用。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司乘人员及服务设施工作人员产生的废纸、废塑料袋、烟蒂等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穿以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白桦国家森林公园路段、塔斯特河路段等敏感目标单元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品泄漏造成污染并发生次生灾害。

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G219线喀纳斯至哈巴河至吉木乃公路项目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计划应包括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的选择、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应急计划的重点保护目标是沿线地表水体、生态敏感路段等敏感目标。并将该应急预案纳入沿线各级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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