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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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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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大唐 (略) "
(略) (略) (略) 峨蔓镇峨蔓村委会
(略) 南海海洋研究所
风电场范围东西向宽约13km,南北长约20km,规划场址面积192km2,水深为14.00m~36.00m。本建设项目拟设计安装120台单机容量为10.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0MW,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4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上集控中心。
“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及区划的要求。工程对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鸟类等产生的不利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得到减缓,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物资源损失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海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总体可行。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项目。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20年)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工程建设对于降低煤炭消耗、减轻环境污染,缓解环境保护压力、改善地区电源结构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 (略) 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符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关于“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的要求,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5)的要求,符合《 (略) “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选址和用海符合《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略)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1年12月)的要求和《 (略) 2021年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发展海上风电及布局的要求;符合《 (略) 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洋浦港总体规划(2014年修订)》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 (略)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35)》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造成项目所在及附近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产生一定变化,但变化强度及范围较小,不会影响周围海域环境及开发利用活动。项目建设产生施工悬沙扩散对周围海域产生一定影响,影响范围集中分布在施工点附近,不会影响到周边的环境敏感区和保护区。工程建设不会影响海底沉积物质量,运行后对海洋沉积物影响很小。项目建设造成海洋生态及生物资源损害,可采取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资源补偿。项目选址海域不是鸟类的栖息地和鸟类长距离迁徙短距离迁飞的线路,对鸟类的影响有限。施工期噪声对周边4.6km内的海豚类哺乳动物和5.5km范围内的石首鱼科有一定影响,对周围8.2km范围内的石首鱼科幼鱼产生干扰,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打桩前的“软启动”措施,可极大的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营运期水下噪声和电磁场影响不明显。项目选址避开了附近的航道和推荐航路,避开了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区域。项目选址选线时充分考虑并且避开了环境敏感区,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风电场工程建设缩小了渔业生产作业范围,增加渔船碰撞风机的风险,而海上风电场风机起到了保护渔业资源的作用,对渔业捕捞生产的影响有限。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利用风能这一清洁能源进行发电,比较传统的火电,本项目具有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等明显的优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从源头削减污染、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的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都不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管理要求,减少悬浮泥沙和水下噪声等的发生量和影响后果;施工期间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这在技术上都是可行的,在经济方面没有较大投入。 营运期,及时进行风电机组的维护和检修,保证风电机组的正常运转,对于检修和事故污水和垃圾要清运至岸上达标处理。这在技术上亦是可行的,在经济方面也没有较大投入。 本项目从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技术措施与管理手段等多个角度设计和建立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对策,在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施工和运营,其产生的海洋环境影响达到最小,海区渔业资源和环境敏感目标所受损害较小,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质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得到妥善处理。经过分析,认为工程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相比之下,环境污染经济损失是可以承受的,环境经济效益比较明显。因此,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可行的。
根据《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项目风场位于北部湾盆地矿产与能源区,海底电缆穿越北部湾盆地矿产与能源区、海南岛西北部保留区、兵马角旅游休闲娱乐区。项目周边的海洋功能区有:峨蔓农渔业区、后水湾农渔业区、洋浦港港口航运区和临高县白蝶贝海洋保护区等。 根据《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路由登*段位于儋州峨蔓-后水湾养殖区(图2.2.1-2)。该功能区的主导功能为:航道、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养殖、增殖、潮流能、其他工程用海;水质目标为Ⅱ类。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三线一单”综合查询结果,项目所在的*域综合管控单元为:“ (略) 优先保护单元3”,执行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项目海上工程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并未进行划分,根据有关规定,项目登*点所在地为农村地区的沿岸*域养殖池塘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海上风电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存在潜在的主要环境事故风险有施工船舶之间、施工船舶与风机、其他船舶与风机碰撞溢油风险;风机桩基失稳内部油料泄漏风险;升压站倒塌内部油料泄漏风险。 船舶事故溢油风险预测结果表明,在设定的溢油源点和各工况组合下,流场和风对油膜扩散的驱动作用显著,主要表现为驱动油膜发生扩展和往复运动。从油膜扩散轨迹示意图与溢油到达敏感点时间表中均可以看出,当溢油事故发生在最不利风向时,有可能会快速对距离源点较近的 (略) 级自然保护区、珊瑚礁和养殖产生影响。 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将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大唐 (略) (建设单位),在《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不同阶段,通过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共开展了三次公示工作,具体情况见《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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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大唐 (略) "
(略) (略) (略) 峨蔓镇峨蔓村委会
(略) 南海海洋研究所
风电场范围东西向宽约13km,南北长约20km,规划场址面积192km2,水深为14.00m~36.00m。本建设项目拟设计安装120台单机容量为10.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0MW,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4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上集控中心。
“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及区划的要求。工程对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鸟类等产生的不利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得到减缓,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物资源损失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海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总体可行。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项目。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20年)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工程建设对于降低煤炭消耗、减轻环境污染,缓解环境保护压力、改善地区电源结构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 (略) 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符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关于“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的要求,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5)的要求,符合《 (略) “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选址和用海符合《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略)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1年12月)的要求和《 (略) 2021年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发展海上风电及布局的要求;符合《 (略) 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洋浦港总体规划(2014年修订)》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 (略)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35)》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造成项目所在及附近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产生一定变化,但变化强度及范围较小,不会影响周围海域环境及开发利用活动。项目建设产生施工悬沙扩散对周围海域产生一定影响,影响范围集中分布在施工点附近,不会影响到周边的环境敏感区和保护区。工程建设不会影响海底沉积物质量,运行后对海洋沉积物影响很小。项目建设造成海洋生态及生物资源损害,可采取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资源补偿。项目选址海域不是鸟类的栖息地和鸟类长距离迁徙短距离迁飞的线路,对鸟类的影响有限。施工期噪声对周边4.6km内的海豚类哺乳动物和5.5km范围内的石首鱼科有一定影响,对周围8.2km范围内的石首鱼科幼鱼产生干扰,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打桩前的“软启动”措施,可极大的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营运期水下噪声和电磁场影响不明显。项目选址避开了附近的航道和推荐航路,避开了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区域。项目选址选线时充分考虑并且避开了环境敏感区,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风电场工程建设缩小了渔业生产作业范围,增加渔船碰撞风机的风险,而海上风电场风机起到了保护渔业资源的作用,对渔业捕捞生产的影响有限。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利用风能这一清洁能源进行发电,比较传统的火电,本项目具有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等明显的优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从源头削减污染、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的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都不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管理要求,减少悬浮泥沙和水下噪声等的发生量和影响后果;施工期间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这在技术上都是可行的,在经济方面没有较大投入。 营运期,及时进行风电机组的维护和检修,保证风电机组的正常运转,对于检修和事故污水和垃圾要清运至岸上达标处理。这在技术上亦是可行的,在经济方面也没有较大投入。 本项目从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技术措施与管理手段等多个角度设计和建立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对策,在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施工和运营,其产生的海洋环境影响达到最小,海区渔业资源和环境敏感目标所受损害较小,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质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得到妥善处理。经过分析,认为工程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相比之下,环境污染经济损失是可以承受的,环境经济效益比较明显。因此,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可行的。
根据《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项目风场位于北部湾盆地矿产与能源区,海底电缆穿越北部湾盆地矿产与能源区、海南岛西北部保留区、兵马角旅游休闲娱乐区。项目周边的海洋功能区有:峨蔓农渔业区、后水湾农渔业区、洋浦港港口航运区和临高县白蝶贝海洋保护区等。 根据《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路由登*段位于儋州峨蔓-后水湾养殖区(图2.2.1-2)。该功能区的主导功能为:航道、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养殖、增殖、潮流能、其他工程用海;水质目标为Ⅱ类。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三线一单”综合查询结果,项目所在的*域综合管控单元为:“ (略) 优先保护单元3”,执行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项目海上工程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并未进行划分,根据有关规定,项目登*点所在地为农村地区的沿岸*域养殖池塘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海上风电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存在潜在的主要环境事故风险有施工船舶之间、施工船舶与风机、其他船舶与风机碰撞溢油风险;风机桩基失稳内部油料泄漏风险;升压站倒塌内部油料泄漏风险。 船舶事故溢油风险预测结果表明,在设定的溢油源点和各工况组合下,流场和风对油膜扩散的驱动作用显著,主要表现为驱动油膜发生扩展和往复运动。从油膜扩散轨迹示意图与溢油到达敏感点时间表中均可以看出,当溢油事故发生在最不利风向时,有可能会快速对距离源点较近的 (略) 级自然保护区、珊瑚礁和养殖产生影响。 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将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大唐 (略) (建设单位),在《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不同阶段,通过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共开展了三次公示工作,具体情况见《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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