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是由中国 (略) 下属上海 (略) 和英属维尔京东 (略) 共同投资兴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31日,占地690亩,注册资本4413.39万美元。目前,公司拥有一条具有现代化水准的集装箱生产流水线,主营设计制造集装箱产品及售后服务,集装箱半挂车的设计、制造、再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
经过多年发展,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已建成项目为:“集装箱生产基地项目”于2005年7月6日获得环评批复(连环发[2005]192号),并于2007年2月27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项目”于2017年6月5日获得环评批复(连开环复[2017]11号),并于2018年1月8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于2019年1月25日获得环评批复(连开环复[2019]5号),并于2019年9月5日通过《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噪声)自主验收意见》,2019年10月9日取得了《关于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连开环验[2019]32号)。
企业于2021年12月22日进行《预处理RTO环保设施改造环境影响登记表》,预处理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密闭收集+RTO废气处理设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企业于2022年9月编制了《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于2022年9月30日取得技术咨询意见。一次变动的内容主要为:新增焊接线东侧增加横移及配套设施项目,在厂区内主车间东侧扩建厂房约1968.34平方米,用于焊接生产线延长,增加横移链,增加相应设备(主要是轨道),提高生产效率,并解决物料转运暂存空间不足的问题。另建配套的安全体验中心约1120.99平方米,用于员工安全培训;员工生活服务中心约1125.2平方米,用于服 (略) 现场管理、办公等。
企业于2023年8月15日进行《生产线绿色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标箱线油漆工段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计制造安装一套集装箱锌粉漆和中层/内面漆有机废气处理能力为75万风量的沸石过滤浓缩系统、2.5万风量三床式RTO蓄热燃烧的环保废气处理设备,其中锌粉底、中层漆/内面漆产生废气加装水喷淋设备、除湿器及干式过滤器,共用一套RTO蓄热氧化设备和一根烟囱,包含一套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含监测房),并对原车间的废气收集管路进行优化改造(将原有16根等效排气筒进行合并为1根排气筒)。
企业于2023年10月19日进行《预处理喷淋旋流塔除尘改造设备环境影响登记表》,对预处理一号线、二号线颗粒物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在原有五套滤筒除尘器末端新建一套喷淋旋流塔除尘设施,建设完成后预处理一、二号线颗粒物废气经五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合并汇入喷淋旋流塔除尘设施再进行处置,处置后经过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有五根颗粒物排口合并为一根)。
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验收后,主要新增的变动为:
①焊接废气治理措施由布袋除尘变动为滤筒除尘;
②针对优化后的治理措施,对厂区排气筒梳理,部分排气筒内径发生变化;
②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车间不进行冲洗,不产生车间冲洗废水;水循环吸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由定期排放变动为不外排。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原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且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范畴的,界定为验收后变动。涉及验收后变动,且变动内容对照《环评名录》不纳入环评管理的,按照《环评名录》要求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排污单位建设的项目发生此类验收后变动,且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形的,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管理。排污单位应提交《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并对分析结论负责。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因此,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是由中国 (略) 下属上海 (略) 和英属维尔京东 (略) 共同投资兴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31日,占地690亩,注册资本4413.39万美元。目前,公司拥有一条具有现代化水准的集装箱生产流水线,主营设计制造集装箱产品及售后服务,集装箱半挂车的设计、制造、再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
经过多年发展,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已建成项目为:“集装箱生产基地项目”于2005年7月6日获得环评批复(连环发[2005]192号),并于2007年2月27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项目”于2017年6月5日获得环评批复(连开环复[2017]11号),并于2018年1月8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于2019年1月25日获得环评批复(连开环复[2019]5号),并于2019年9月5日通过《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噪声)自主验收意见》,2019年10月9日取得了《关于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连开环验[2019]32号)。
企业于2021年12月22日进行《预处理RTO环保设施改造环境影响登记表》,预处理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密闭收集+RTO废气处理设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企业于2022年9月编制了《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于2022年9月30日取得技术咨询意见。一次变动的内容主要为:新增焊接线东侧增加横移及配套设施项目,在厂区内主车间东侧扩建厂房约1968.34平方米,用于焊接生产线延长,增加横移链,增加相应设备(主要是轨道),提高生产效率,并解决物料转运暂存空间不足的问题。另建配套的安全体验中心约1120.99平方米,用于员工安全培训;员工生活服务中心约1125.2平方米,用于服 (略) 现场管理、办公等。
企业于2023年8月15日进行《生产线绿色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标箱线油漆工段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计制造安装一套集装箱锌粉漆和中层/内面漆有机废气处理能力为75万风量的沸石过滤浓缩系统、2.5万风量三床式RTO蓄热燃烧的环保废气处理设备,其中锌粉底、中层漆/内面漆产生废气加装水喷淋设备、除湿器及干式过滤器,共用一套RTO蓄热氧化设备和一根烟囱,包含一套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含监测房),并对原车间的废气收集管路进行优化改造(将原有16根等效排气筒进行合并为1根排气筒)。
企业于2023年10月19日进行《预处理喷淋旋流塔除尘改造设备环境影响登记表》,对预处理一号线、二号线颗粒物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在原有五套滤筒除尘器末端新建一套喷淋旋流塔除尘设施,建设完成后预处理一、二号线颗粒物废气经五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合并汇入喷淋旋流塔除尘设施再进行处置,处置后经过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有五根颗粒物排口合并为一根)。
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验收后,主要新增的变动为:
①焊接废气治理措施由布袋除尘变动为滤筒除尘;
②针对优化后的治理措施,对厂区排气筒梳理,部分排气筒内径发生变化;
②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车间不进行冲洗,不产生车间冲洗废水;水循环吸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由定期排放变动为不外排。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原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且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范畴的,界定为验收后变动。涉及验收后变动,且变动内容对照《环评名录》不纳入环评管理的,按照《环评名录》要求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排污单位建设的项目发生此类验收后变动,且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形的,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管理。排污单位应提交《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并对分析结论负责。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因此,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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