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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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 (略) 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国网环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 (略) (略) 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下辖电机事业部、低压电机事业部、电器传动事业部、结构件事业部等生产部门。为了解决部分电机存在锈蚀、起晕等问题,公司拟投资60万元,在电机事业部现有线圈车间内西南侧新增喷漆房,对定子铁芯进行防腐防晕处理。 (略) 现有电机定子铁芯槽内及定子铁芯部件的喷漆,年喷漆加工产能约500台(套)。主要原辅材料:防晕漆(1.2t/a)、聚酯晾干红瓷漆(0.6t/a)、磷化底漆(6t/a)、环氧酯绝缘漆(6t/a)等。本项目仅对企业现有电机定子铁芯槽内及定子铁芯部件进行喷漆加工,不新增厂房,不增加产能。项目建成后,企业其他生产加工规模和设备设施均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确保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18米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喷漆房废气收集效率,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工艺过程等环节废气排放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喷漆房无组织排放厂界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厂区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切割机、打孔机、喷砂机等设备布局,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合理布局喷漆房、油漆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的位置,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防范风险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转和维护,严防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 (略) 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国网环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 (略) (略) 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下辖电机事业部、低压电机事业部、电器传动事业部、结构件事业部等生产部门。为了解决部分电机存在锈蚀、起晕等问题,公司拟投资60万元,在电机事业部现有线圈车间内西南侧新增喷漆房,对定子铁芯进行防腐防晕处理。 (略) 现有电机定子铁芯槽内及定子铁芯部件的喷漆,年喷漆加工产能约500台(套)。主要原辅材料:防晕漆(1.2t/a)、聚酯晾干红瓷漆(0.6t/a)、磷化底漆(6t/a)、环氧酯绝缘漆(6t/a)等。本项目仅对企业现有电机定子铁芯槽内及定子铁芯部件进行喷漆加工,不新增厂房,不增加产能。项目建成后,企业其他生产加工规模和设备设施均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确保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18米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喷漆房废气收集效率,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工艺过程等环节废气排放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喷漆房无组织排放厂界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厂区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切割机、打孔机、喷砂机等设备布局,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合理布局喷漆房、油漆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的位置,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防范风险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转和维护,严防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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