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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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由 * 发表于 2023-11-10 18:28:18

企业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环城南路2885号。于2022年3月委托浙江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环评,2022年3月2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出具的《 (略) 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保备案表》(嘉环桐备〔2022〕30号)

环评中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建筑面积59974平方米,设备有小型车废油液抽排系统1套、油液抽排一体机1台、自动油液抽排装置1套、减震器抽排枪1套、自动举升机4台、集中式气囊引爆装置1个、气囊引爆箱2个、冷媒回收装置4套、翻转机6台、手持式液压剪4台、大车废油液集中抽排系统2套、新能源汽车拆解设备套包1套、回用件转运线2条、玻璃吸盘6个、小车扒胎机4个、大车扒胎机4个、多功能快速解体一体机1台、鹰嘴式移动剪切机1台、小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大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接油盘+格栅踏板10个、油水分离机1台、小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8个、大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3个、破碎线粉碎线1条、分选线1条、抓钢机2台等设备,形成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的生产能力

实际建设内容:实际利用现有土地,新建48659.42平方米厂房,设备有小型车废油液抽排系统1套、油液抽排一体机1台、自动油液抽排装置1套、减震器抽排枪1套、自动举升机4台、集中式气囊引爆装置1个、气囊引爆箱2个、冷媒回收装置4套、翻转机6台、手持式液压剪4台、大车废油液集中抽排系统2套、新能源汽车拆解设备套包1套、回用件转运线2条、玻璃吸盘6个、小车扒胎机4个、大车扒胎机4个、多功能快速解体一体机1台、鹰嘴式移动剪切机1台、小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大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接油盘+格栅踏板10个、油水分离机1台、小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8个、大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3个、破碎线粉碎线1条、分选线1条、抓钢机2台等设备,目前企业已具备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 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0日,我司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浙江 (略) 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环保验收

现将环保验收文件公布。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8日

2023年11月10日


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由 * 发表于 2023-11-10 18:28:18

企业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环城南路2885号。于2022年3月委托浙江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环评,2022年3月2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出具的《 (略) 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保备案表》(嘉环桐备〔2022〕30号)

环评中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建筑面积59974平方米,设备有小型车废油液抽排系统1套、油液抽排一体机1台、自动油液抽排装置1套、减震器抽排枪1套、自动举升机4台、集中式气囊引爆装置1个、气囊引爆箱2个、冷媒回收装置4套、翻转机6台、手持式液压剪4台、大车废油液集中抽排系统2套、新能源汽车拆解设备套包1套、回用件转运线2条、玻璃吸盘6个、小车扒胎机4个、大车扒胎机4个、多功能快速解体一体机1台、鹰嘴式移动剪切机1台、小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大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接油盘+格栅踏板10个、油水分离机1台、小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8个、大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3个、破碎线粉碎线1条、分选线1条、抓钢机2台等设备,形成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的生产能力

实际建设内容:实际利用现有土地,新建48659.42平方米厂房,设备有小型车废油液抽排系统1套、油液抽排一体机1台、自动油液抽排装置1套、减震器抽排枪1套、自动举升机4台、集中式气囊引爆装置1个、气囊引爆箱2个、冷媒回收装置4套、翻转机6台、手持式液压剪4台、大车废油液集中抽排系统2套、新能源汽车拆解设备套包1套、回用件转运线2条、玻璃吸盘6个、小车扒胎机4个、大车扒胎机4个、多功能快速解体一体机1台、鹰嘴式移动剪切机1台、小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大车废油液临时存放装置1套、接油盘+格栅踏板10个、油水分离机1台、小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8个、大车零部件精细拆解平台3个、破碎线粉碎线1条、分选线1条、抓钢机2台等设备,目前企业已具备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 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0日,我司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浙江 (略) 年回收拆解及加工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环保验收

现将环保验收文件公布。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8日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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