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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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同和办事处侯家站村
建设单位: 青岛崇杰环保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坊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项目概况: 青岛崇杰环保 (略) 拟投资7729.16 万元对厂区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通过采用生物增效复合工艺技术,在不新增构筑物和占地的前提下,实现扩容3万立方米/天,为实现扩容3 万立方米/天,企业拟更换5 台大功率提升泵,更换一二期细格栅方闸门,提升泵水效率;新增回流泵4 台;一二三期新增柔性隔断,改造现有厌氧池、好氧池容积比例;新增浮筒搅拌器9 台、更换二沉池污泥回流泵6 台、新增剩余污泥泵6 台、一二三期新增固定床生物膜组件1 批,增大好氧池生物接触面积,提高生化效率;新增生物增效载体167 吨,增大缺氧池生物接触面积,提高生化效率;新增可提升曝气器,提高曝气效率,提高好氧池生化效率;新增框式及快混搅拌器8 个、新增PAM 及PAC 加药设备各1 套,提高二沉池效率;更新滤布滤池冲洗水泵12 台、更换高效滤布1200 片;更换5台磁悬浮风机,更换1 台离心式脱水机、重建一二期粗格栅彩钢板房、北部泵站彩钢板房、开发区泵站彩钢板房、脱水机间彩钢板房;厂区内新增管道约650 米等,企业在不新增构(建)筑物和占地的前提下可实现扩容3 万立方米/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接纳废水采用“预处理A2O生化+深度处理+硝化深床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尾水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位于泽河胶平路下游1500米处(地理坐标为119°55′59.114″E,36°43′40.667″N)排入泽河;尾水中氟化物及全盐量排放标准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2mg/L,全盐量≤1600mg/L),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要求〔主要指标排放浓度限值不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环境相应标准限值,其中总氮排放浓度限值≤10mg/L(水温≤12℃执行12mg/L)〕;所有与废水的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防腐、防溢、防雨等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产臭构筑物(格栅、提升泵站、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污泥暂存间)应封闭运行,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除臭系统(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1)排放,臭气浓度、H2S、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相关标准。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臭气、*烷、H2S、NH3的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剩余污泥、预处理污泥、原辅材料包装物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并落实针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性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对策,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风险事故。强化对事故废水的检测和管控,防止风险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伴生及次生污染,确保发生风险事故时废水不进入泽河,进而对下游敏感水体产生污染影响。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进水总管口处须安装包括流量、CODcr、氨氮在内的实时监控装置。尾水排放口处须安装包括流量、pH值、水温、CODcr、氨氮、总磷、总氮、全盐量、氟化物在内的实时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排水水质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积极配合和服从我局对设置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及上下游相邻水功能区的管理,按规定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流量、CODcr、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控设施,排污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牌,按规定定期开展出水水质水量监测。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同和办事处侯家站村
建设单位: 青岛崇杰环保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坊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项目概况: 青岛崇杰环保 (略) 拟投资7729.16 万元对厂区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通过采用生物增效复合工艺技术,在不新增构筑物和占地的前提下,实现扩容3万立方米/天,为实现扩容3 万立方米/天,企业拟更换5 台大功率提升泵,更换一二期细格栅方闸门,提升泵水效率;新增回流泵4 台;一二三期新增柔性隔断,改造现有厌氧池、好氧池容积比例;新增浮筒搅拌器9 台、更换二沉池污泥回流泵6 台、新增剩余污泥泵6 台、一二三期新增固定床生物膜组件1 批,增大好氧池生物接触面积,提高生化效率;新增生物增效载体167 吨,增大缺氧池生物接触面积,提高生化效率;新增可提升曝气器,提高曝气效率,提高好氧池生化效率;新增框式及快混搅拌器8 个、新增PAM 及PAC 加药设备各1 套,提高二沉池效率;更新滤布滤池冲洗水泵12 台、更换高效滤布1200 片;更换5台磁悬浮风机,更换1 台离心式脱水机、重建一二期粗格栅彩钢板房、北部泵站彩钢板房、开发区泵站彩钢板房、脱水机间彩钢板房;厂区内新增管道约650 米等,企业在不新增构(建)筑物和占地的前提下可实现扩容3 万立方米/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接纳废水采用“预处理A2O生化+深度处理+硝化深床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尾水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位于泽河胶平路下游1500米处(地理坐标为119°55′59.114″E,36°43′40.667″N)排入泽河;尾水中氟化物及全盐量排放标准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2mg/L,全盐量≤1600mg/L),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要求〔主要指标排放浓度限值不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环境相应标准限值,其中总氮排放浓度限值≤10mg/L(水温≤12℃执行12mg/L)〕;所有与废水的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防腐、防溢、防雨等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产臭构筑物(格栅、提升泵站、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污泥暂存间)应封闭运行,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除臭系统(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1)排放,臭气浓度、H2S、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相关标准。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臭气、*烷、H2S、NH3的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剩余污泥、预处理污泥、原辅材料包装物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并落实针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性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对策,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风险事故。强化对事故废水的检测和管控,防止风险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伴生及次生污染,确保发生风险事故时废水不进入泽河,进而对下游敏感水体产生污染影响。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进水总管口处须安装包括流量、CODcr、氨氮在内的实时监控装置。尾水排放口处须安装包括流量、pH值、水温、CODcr、氨氮、总磷、总氮、全盐量、氟化物在内的实时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排水水质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积极配合和服从我局对设置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及上下游相邻水功能区的管理,按规定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流量、CODcr、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控设施,排污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牌,按规定定期开展出水水质水量监测。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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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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