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新能源电池材料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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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新能源电池材料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意见,请 (略) 自然资源局,传真:0593-*,邮箱:*@*63.com。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东侨经济开 (略) 。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宁德新能源电池材料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0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意见,请 (略) 自然资源局,传真:0593-*,邮箱:*@*63.com。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东侨经济开 (略) 。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宁德新能源电池材料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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