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安徽省草野家私有限公司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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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安徽省草野家私有限公司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拓富广场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青阳县杨田镇杨田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工程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计划拆除原有旧厂房1600m2,新建结构化厂房6500m2,二期项目计划新征土地约10亩,拆除原有旧厂房1000m2,新建结构化厂房约23800m2。项目共购置多功能UV辊涂线、高速电脑裁板锯、六排钻、加工中心、自动封边机等生产加工设备100余台(套),配套建设环保、消防、绿化、变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新建家具智能制造生产线一条,并对原有生产线辊涂工艺进行改造,形成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形成年产13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的生产能力,本次环评仅对一期内容进行评价。该项目已取得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的备案(批准文号:青科经信技改[2023]1号,项目代码:2301-*-07-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技改扩建工程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白乳胶废气和喷胶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收集效率90%),危废暂存间密闭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烘干区密闭微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一并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采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钢管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抛丸粉尘由风管密闭引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的下料、抛丸粉尘汇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内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喷塑粉尘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外排;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烘干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外排。本次工程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苯以及非*烷总烃排放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表2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次技改扩建工程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本次技改扩建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以及杨田镇污水处理站的接管 (略) 政管网,进入杨田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河。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本次技改扩建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木板边角料、除尘器收尘、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其他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他废弃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木板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和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或感染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液,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同意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2301-*-07-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拓富广场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青阳县杨田镇杨田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工程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计划拆除原有旧厂房1600m2,新建结构化厂房6500m2,二期项目计划新征土地约10亩,拆除原有旧厂房1000m2,新建结构化厂房约23800m2。项目共购置多功能UV辊涂线、高速电脑裁板锯、六排钻、加工中心、自动封边机等生产加工设备100余台(套),配套建设环保、消防、绿化、变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新建家具智能制造生产线一条,并对原有生产线辊涂工艺进行改造,形成年产18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形成年产13万套家具智能制造的生产能力,本次环评仅对一期内容进行评价。该项目已取得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的备案(批准文号:青科经信技改[2023]1号,项目代码:2301-*-07-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技改扩建工程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白乳胶废气和喷胶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收集效率90%),危废暂存间密闭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烘干区密闭微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一并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采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钢管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抛丸粉尘由风管密闭引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的下料、抛丸粉尘汇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内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喷塑粉尘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外排;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烘干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外排。本次工程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苯以及非*烷总烃排放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表2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次技改扩建工程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本次技改扩建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以及杨田镇污水处理站的接管 (略) 政管网,进入杨田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河。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本次技改扩建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木板边角料、除尘器收尘、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其他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他废弃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木板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和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或感染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液,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同意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230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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