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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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潜环评审函〔2023〕60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6-*-04-01-*)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江汉盐化工业园长飞大道特1号。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建设性质为扩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设置1台10t/h天然气锅炉;②依托一期污氮提纯装置雨棚及其配套设施,新增1套年产1.87万吨的污氮提纯装置, (略) 现有空分装置产生的污氮气。项目建成后年产1.87万吨氮气,年产蒸汽84000吨。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锅炉外排水、软化处理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达到江汉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进入江汉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达标排入东干渠。

(二)加强废气治理。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2014)表2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潜环评审函〔2023〕60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6-*-04-01-*)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长飞气体年产3.75万吨高纯氮气扩产项目(长飞潜江5期扩产气体配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江汉盐化工业园长飞大道特1号。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建设性质为扩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设置1台10t/h天然气锅炉;②依托一期污氮提纯装置雨棚及其配套设施,新增1套年产1.87万吨的污氮提纯装置, (略) 现有空分装置产生的污氮气。项目建成后年产1.87万吨氮气,年产蒸汽84000吨。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锅炉外排水、软化处理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达到江汉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进入江汉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达标排入东干渠。

(二)加强废气治理。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2014)表2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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