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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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11-13

项目名称: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贵州碧云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泥土,拟采取湿润喷洒、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尽量即清即运,由密闭车辆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在淤泥运输过程中要按照指定路线运输,避开居民密集区,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废水。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最低处修简易沉淀池,并配套车辆过水设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场地防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入厕借助现有项目化粪池,净水厂化粪池废水经熟化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污水厂化粪池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工程试压废水较为清洁,经沉淀后可就近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拆除废物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其它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项目施工装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其它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项目产生的弃方运至织金县政府指定合法弃土场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厂和净水厂产生的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化验废气和污水处理工段散发的恶臭。 项目污水厂和净水厂在采取厂区绿化、污泥浓缩脱水设施等采取封闭方式、污泥与栅渣采用全封闭车辆及时清运等措施后,能够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对恶臭气体的排放要求。项目处于农村地区,用餐人数少,产生的少量油烟排放后,会很快会逸散开来,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柴油发电机废气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柴油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由于备用电源使用时间较少,使用频率低,燃油废气属间歇性排放,因此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有限。项目化验均在通风橱内完成,刺激性气味由通风橱抽至实验室外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沿道路铺设雨水管道,收集雨水排至厂外天然水体。 净水厂反冲洗废水和污泥排泥水经废水池收集后加入PAM药剂进行浓缩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再与地坪冲洗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污水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厂区回流井,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和潜水搅拌器等,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栅渣、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水厂污泥机械脱水满足含水率60%以下后,定期送至织金县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后续处理。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灯管和化验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XMGK":"建设内容:扩建3座水厂,对8座存量水厂、9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提标改造,存量水厂供水规模为2.32万吨/日,改造、扩建后水厂供水规模可达5.59万吨/日,存量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4.45万吨/日,改、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可达7.23万吨/日。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8426.76m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帆盛 (略)

项目名称: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

日期:2023-11-13

项目名称: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贵州碧云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泥土,拟采取湿润喷洒、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尽量即清即运,由密闭车辆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在淤泥运输过程中要按照指定路线运输,避开居民密集区,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废水。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最低处修简易沉淀池,并配套车辆过水设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场地防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入厕借助现有项目化粪池,净水厂化粪池废水经熟化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污水厂化粪池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工程试压废水较为清洁,经沉淀后可就近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拆除废物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其它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项目施工装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其它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项目产生的弃方运至织金县政府指定合法弃土场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厂和净水厂产生的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化验废气和污水处理工段散发的恶臭。 项目污水厂和净水厂在采取厂区绿化、污泥浓缩脱水设施等采取封闭方式、污泥与栅渣采用全封闭车辆及时清运等措施后,能够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对恶臭气体的排放要求。项目处于农村地区,用餐人数少,产生的少量油烟排放后,会很快会逸散开来,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柴油发电机废气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柴油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由于备用电源使用时间较少,使用频率低,燃油废气属间歇性排放,因此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有限。项目化验均在通风橱内完成,刺激性气味由通风橱抽至实验室外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沿道路铺设雨水管道,收集雨水排至厂外天然水体。 净水厂反冲洗废水和污泥排泥水经废水池收集后加入PAM药剂进行浓缩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再与地坪冲洗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污水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厂区回流井,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和潜水搅拌器等,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栅渣、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水厂污泥机械脱水满足含水率60%以下后,定期送至织金县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后续处理。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灯管和化验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XMGK":"建设内容:扩建3座水厂,对8座存量水厂、9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提标改造,存量水厂供水规模为2.32万吨/日,改造、扩建后水厂供水规模可达5.59万吨/日,存量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4.45万吨/日,改、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可达7.23万吨/日。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8426.76m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帆盛 (略)

项目名称:织金县盘活城乡水务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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