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大美智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大美智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大美智 (略) 报送的《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日至2023年11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娄星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大美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大美智 (略) (略) 娄星区石井镇枫树塘村(娄星产业开发区内)建设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5.03亩(约36686.22m2),总投资10489.7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扬尘 (1)生活污水 主要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处理。 (2)施工废水 设置简易隔油池、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采取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加工区100%硬化(裸露场地应100%覆盖)、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垃圾、废弃建材,要求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点就近利用,纸质、木质、金属质和玻璃质的垃圾可外卖给收购站。合理调配专区土石方挖填计划,并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和运距。 二、运营期 1、废气 开箱破碎筛分粉尘、砂再生粉尘、混砂造型粉尘经各工序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熔炼烟尘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及晾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混砂造型、开箱破碎筛分、砂再生等易产尘点安装喷淋降尘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水淬工序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经娄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厂房内设备运行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管理等措施后。结合噪声预测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内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浮渣,废砂、有机酯膜、耐火涂料膜混合物,除尘灰,废钢丸,机加工金属屑,废发泡聚苯*烯,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乳胶、有机酯、*醇、耐火涂料等包装桶,废催化剂,废过滤棉以及漆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内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大美智 (略) 报送的《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日至2023年11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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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娄星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大美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大美智 (略) (略) 娄星区石井镇枫树塘村(娄星产业开发区内)建设年产50万套硅钢电机外壳及2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5.03亩(约36686.22m2),总投资10489.7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扬尘 (1)生活污水 主要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处理。 (2)施工废水 设置简易隔油池、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采取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加工区100%硬化(裸露场地应100%覆盖)、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垃圾、废弃建材,要求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点就近利用,纸质、木质、金属质和玻璃质的垃圾可外卖给收购站。合理调配专区土石方挖填计划,并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和运距。 二、运营期 1、废气 开箱破碎筛分粉尘、砂再生粉尘、混砂造型粉尘经各工序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熔炼烟尘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及晾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混砂造型、开箱破碎筛分、砂再生等易产尘点安装喷淋降尘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水淬工序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经娄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厂房内设备运行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管理等措施后。结合噪声预测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内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浮渣,废砂、有机酯膜、耐火涂料膜混合物,除尘灰,废钢丸,机加工金属屑,废发泡聚苯*烯,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乳胶、有机酯、*醇、耐火涂料等包装桶,废催化剂,废过滤棉以及漆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内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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