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德保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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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德保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2023年德保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2023-11-13 11:04 来源:德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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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德保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各单位、企业及广大群众:


  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媒体(账号)信息内容建设和管理应用情况,推动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德保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登记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登记备案对象

  (一)德保辖区内以个人、社会组织或团体开办的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经常转载时事新闻文章的自媒体账号或网站,包括网站(论坛)、APP客户端、公众账号、账号、今日号、抖音号、微视频账号、新浪看点号、腾讯企鹅号、百度百家号、网易新闻网易号、一点资讯一点号、搜狐新闻搜狐号、快手号、视频直播等。自媒体平台(账号)关注量或粉丝量在5000以下的暂不登记。


  (二)德保辖区外以德保、各乡(镇)、各单位等本县区域内地名、单位名称冠名或者未冠名但发布的内容较多涉及德保的公众号、号、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自媒体平台(账号)关注量或粉丝量在5000以下的暂不登记。


其他说明

  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是加强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凡符合登记备案范围的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调查登记备案信息,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附件)报送县委网信办(邮箱:*@*63.com),并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县委网信办将对不积极履行责任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登记备案的违法违规网站、自媒体账号, (略) 委网信办予以协调关停处理。咨询电话:0776-*。


  特此通告


  附件: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docx


中共德保县委网信办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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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德保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2023-11-13 11:04 来源:德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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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企业及广大群众:


  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媒体(账号)信息内容建设和管理应用情况,推动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德保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登记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登记备案对象

  (一)德保辖区内以个人、社会组织或团体开办的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经常转载时事新闻文章的自媒体账号或网站,包括网站(论坛)、APP客户端、公众账号、账号、今日号、抖音号、微视频账号、新浪看点号、腾讯企鹅号、百度百家号、网易新闻网易号、一点资讯一点号、搜狐新闻搜狐号、快手号、视频直播等。自媒体平台(账号)关注量或粉丝量在5000以下的暂不登记。


  (二)德保辖区外以德保、各乡(镇)、各单位等本县区域内地名、单位名称冠名或者未冠名但发布的内容较多涉及德保的公众号、号、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自媒体平台(账号)关注量或粉丝量在5000以下的暂不登记。


其他说明

  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是加强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凡符合登记备案范围的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调查登记备案信息,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附件)报送县委网信办(邮箱:*@*63.com),并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县委网信办将对不积极履行责任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登记备案的违法违规网站、自媒体账号, (略) 委网信办予以协调关停处理。咨询电话:0776-*。


  特此通告


  附件: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docx


中共德保县委网信办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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