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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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76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报来《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燕政发〔2023〕98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村容村貌,逐步实现美丽富饶的乡村宜居环境。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311-*-1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海燕村(二村)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景观,完善乡村产业布局,创造生态农业旅游环境,增强村民幸福指数,带动农村人居、生态、乡风治理、产业、生活水平的进步,也有助于提升农民文明素养,促进人的现代化和乡村社会文明,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符合乡村规划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健康进展的需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村庄绿化建设,为该项目的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惠农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区域交通条件优越,基本完成了前期的筹备工作;项目方案经过多年的筹划,涉及的排盐技术,微喷灌溉技术,适地适树及苗木种植管护技术,宁杞菜栽培管理技术、园林小品建造技术均成熟可靠;项目依托单位具有一支行业内知名的专家咨询团队和优秀的专业技术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因此,项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二村)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15.25亩),建设绿地*㎡(叶用枸杞种植面积*㎡),土建面积1650㎡。

  建设内容:绿化工程面积*㎡;土方工程量为*.92m3;灌溉工程量为*㎡;排盐碱工程量为*㎡;土建工程:其中土建硬质铺装1650㎡、附属设施有一个景观亭、成品垃圾桶4个、成品休闲坐凳16个、导视标识系统6个(公园简介牌2个,花草提示牌4个);枸杞配套防护栏25292m。

  七、项目建设工期

  施工期:2023年12月—2024年5月

  养护期:2024年6月—2026年5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238.92万元,其中工程费2953.27万元,其他费131.41万元,预备费154.23万元。

  资金来源: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实施,可净化空气、水体、土壤,园林树木能够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汲取有害气体与放射性物质、还有吸滞粉尘与杀菌等作用;能够改善乡村小气候,能降低风速20%,有益于延长静风的时间,提高最低温度,另外绿地能够增加空气湿度,是大自然中理想的“空调器”;绿地还能够降低噪声、保持水土,改善和美化村容村貌。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惠审管批字〔2023〕176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报来《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燕政发〔2023〕98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村容村貌,逐步实现美丽富饶的乡村宜居环境。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311-*-1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海燕村(二村)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景观,完善乡村产业布局,创造生态农业旅游环境,增强村民幸福指数,带动农村人居、生态、乡风治理、产业、生活水平的进步,也有助于提升农民文明素养,促进人的现代化和乡村社会文明,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符合乡村规划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健康进展的需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村庄绿化建设,为该项目的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惠农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区域交通条件优越,基本完成了前期的筹备工作;项目方案经过多年的筹划,涉及的排盐技术,微喷灌溉技术,适地适树及苗木种植管护技术,宁杞菜栽培管理技术、园林小品建造技术均成熟可靠;项目依托单位具有一支行业内知名的专家咨询团队和优秀的专业技术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因此,项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二村)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15.25亩),建设绿地*㎡(叶用枸杞种植面积*㎡),土建面积1650㎡。

  建设内容:绿化工程面积*㎡;土方工程量为*.92m3;灌溉工程量为*㎡;排盐碱工程量为*㎡;土建工程:其中土建硬质铺装1650㎡、附属设施有一个景观亭、成品垃圾桶4个、成品休闲坐凳16个、导视标识系统6个(公园简介牌2个,花草提示牌4个);枸杞配套防护栏25292m。

  七、项目建设工期

  施工期:2023年12月—2024年5月

  养护期:2024年6月—2026年5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238.92万元,其中工程费2953.27万元,其他费131.41万元,预备费154.23万元。

  资金来源: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实施,可净化空气、水体、土壤,园林树木能够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汲取有害气体与放射性物质、还有吸滞粉尘与杀菌等作用;能够改善乡村小气候,能降低风速20%,有益于延长静风的时间,提高最低温度,另外绿地能够增加空气湿度,是大自然中理想的“空调器”;绿地还能够降低噪声、保持水土,改善和美化村容村貌。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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