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金称市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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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金称市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镇金良村(中心地理坐标为111°6′11.019″,26°51′8.207″)

建设单位

邵阳县金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你单 (略) (略) (略) 镇金良村(中心地理坐标为111°6′11.019″,26°51′8.207″)建设 (略) 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30 万吨骨料,主要利用废石料生产细粒径骨料、中粒径骨料和粗粒径骨料。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51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生活办公楼,配套供电工程、给水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厂区合理规划布局;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8个100%”的要求防治扬尘污染,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并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的管理,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规范处置。严格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防止生态破坏。

2、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原则,修建场区排水和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洗车装置,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骨料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和进场道路硬化,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同时加强进场道路车辆运输管理;原料与产品堆场封闭,车间上方安装喷淋装置进行喷雾抑尘;生产加工车间采用轻钢结构封闭厂房,在破碎筛分及其产尘点安装喷淋洒水设施、皮带输送设置隔尘罩,并采用湿法制细骨料,降低粉尘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采取有效控制噪声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车辆运输管理和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5、加强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泥渣、沉降颗粒设置固废暂存间堆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规范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镇金良村(中心地理坐标为111°6′11.019″,26°51′8.207″)

建设单位

邵阳县金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你单 (略) (略) (略) 镇金良村(中心地理坐标为111°6′11.019″,26°51′8.207″)建设 (略) 镇金良村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骨料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30 万吨骨料,主要利用废石料生产细粒径骨料、中粒径骨料和粗粒径骨料。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51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生活办公楼,配套供电工程、给水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厂区合理规划布局;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8个100%”的要求防治扬尘污染,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并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的管理,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规范处置。严格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防止生态破坏。

2、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原则,修建场区排水和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洗车装置,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骨料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和进场道路硬化,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同时加强进场道路车辆运输管理;原料与产品堆场封闭,车间上方安装喷淋装置进行喷雾抑尘;生产加工车间采用轻钢结构封闭厂房,在破碎筛分及其产尘点安装喷淋洒水设施、皮带输送设置隔尘罩,并采用湿法制细骨料,降低粉尘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采取有效控制噪声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车辆运输管理和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5、加强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泥渣、沉降颗粒设置固废暂存间堆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规范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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