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怡酒店范湖万达店室内装修工程
丽怡酒店范湖万达店室内装修工程
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
报建编号 | *1 | ||
工程名称 | 丽怡酒店(范湖万达店)室内装修工程 | ||
备案部门 | 江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备案项目类别 | 工程服务 | 备案项目内容 | 设计 |
建设单位 | 武汉美家 (略) | ||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 李雄 | ||
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人电话 | 吴芬 * | ||
立项批准文号 | 2310-*-04-05-* | 工程地点 | (略) 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 (略) 广场(一期)购物中心1-3层部分 |
资金性质 | 私有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 4104.64 | 结构层次 | 框架-剪力墙结构 |
市政工程规模 | 无 | ||
其它工程规模 | (略) 广场(一期)购物中心1-3层部分进行室内装修,项目总建筑面积4104.64平方米,主要装修内容包括:顶棚、地面、墙面、隔断装修以及配套消防设施改造。 | ||
施工单位 | (略)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级项, |
项目负责人 | 朱萌露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无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 | 无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 | 工程造价(万元) | 2 |
发包范围 | 对工程项目进行室内装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顶棚、地面、墙面、隔断,主要立面效果图和消防设施图。 | ||
发布时间 |
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承诺书
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承诺书 |
江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的工作要求,体现诚信原则,本公司郑重承诺: |
一、我公司经 (略) ,由我公司投资建设的丽怡酒店(范湖万达店)室内装修工程, (略) 江汉区发展和改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04-05-*)批准建设,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取得,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系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
二、我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投资建设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
三、我公司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登记表》中登记的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息核查。 |
四、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承诺单位:武汉美家 (略) |
法定代表人:李雄 |
2023-11-13 |
备注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
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
报建编号 | *1 | ||
工程名称 | 丽怡酒店(范湖万达店)室内装修工程 | ||
备案部门 | 江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备案项目类别 | 工程服务 | 备案项目内容 | 设计 |
建设单位 | 武汉美家 (略) | ||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 李雄 | ||
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人电话 | 吴芬 * | ||
立项批准文号 | 2310-*-04-05-* | 工程地点 | (略) 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 (略) 广场(一期)购物中心1-3层部分 |
资金性质 | 私有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 4104.64 | 结构层次 | 框架-剪力墙结构 |
市政工程规模 | 无 | ||
其它工程规模 | (略) 广场(一期)购物中心1-3层部分进行室内装修,项目总建筑面积4104.64平方米,主要装修内容包括:顶棚、地面、墙面、隔断装修以及配套消防设施改造。 | ||
施工单位 | (略)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级项, |
项目负责人 | 朱萌露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无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 | 无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 | 工程造价(万元) | 2 |
发包范围 | 对工程项目进行室内装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顶棚、地面、墙面、隔断,主要立面效果图和消防设施图。 | ||
发布时间 |
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承诺书
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承诺书 |
江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的工作要求,体现诚信原则,本公司郑重承诺: |
一、我公司经 (略) ,由我公司投资建设的丽怡酒店(范湖万达店)室内装修工程, (略) 江汉区发展和改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04-05-*)批准建设,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取得,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系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
二、我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投资建设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
三、我公司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登记表》中登记的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息核查。 |
四、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承诺单位:武汉美家 (略) |
法定代表人:李雄 |
2023-11-13 |
备注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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