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
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
惠州大 (略) :
报来《关于出具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核准的申请函》(惠湾溢源函字〔2023〕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满足大亚湾区人民生活和生产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令第673号),同意建设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项目代码:2212-*-04-01-*)。
项目单位为惠州大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大亚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DN300~DN1200供水管道,管道全长 37.31km。
四、项目总投资为12045.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60.09万元,其它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2785.06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及贷款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系统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项目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项目完工后尽快恢复周边生态植被和耕地。
六、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出具czwt (略) 规划意见的复函(惠湾住建函〔2023〕2618号)、关于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用地预审意见的说明(惠湾国土资函〔2022〕1974号)、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惠州大 (略) :
报来《关于出具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核准的申请函》(惠湾溢源函字〔2023〕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满足大亚湾区人民生活和生产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令第673号),同意建设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项目代码:2212-*-04-01-*)。
项目单位为惠州大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大亚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DN300~DN1200供水管道,管道全长 37.31km。
四、项目总投资为12045.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60.09万元,其它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2785.06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及贷款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系统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项目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项目完工后尽快恢复周边生态植被和耕地。
六、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出具czwt (略) 规划意见的复函(惠湾住建函〔2023〕2618号)、关于大亚湾新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工程用地预审意见的说明(惠湾国土资函〔2022〕1974号)、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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