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使用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方案2023年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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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使用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方案2023年度》的通知

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现将《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使用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方案(2023年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使用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方案(2023年度)

为合理安排使用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促进我县形成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使我县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根据《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我县未保基金2023年度使用计划如下:

一、资金情况

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于2022年成立,并定于每年6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基金捐款”活动,面向县域内行政事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众等发起自愿捐款倡议。截至2023年,共收到捐款19.1141万元,其中2022年捐款6.1084万元,2023捐款13.0057万元。根据《凉山州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每年支出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基金总收入70%”的要求,2023年拟使用17.86万元。

二、关爱救助对象

(一)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连续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指0-15周岁)的农村户籍儿童(务工时限为连续3个月以上)。

(二)重病儿童:具有木里县户籍,患有重大疾病的18周岁(含)以下儿童(如白血病、心脏病、重型癫痫、儿童淋巴瘤、尿道下裂、神经性母细胞瘤、骨肉瘤、血友病、唇腭裂、地中海贫血等)。

(三)重度残疾儿童:具有木里县户籍,患有一级、二级残疾或精神、智力三级、四级残疾的儿童。

(四)特殊困难家庭儿童:特指本县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生活困难,且未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儿童。

(五)优秀困难家庭学生:即第四条所指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中2023年中考成绩在600分以上的高中在校生。

(六)遭不法侵害打击儿童:即本县内遭遇性侵、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事件的儿童。

三、关爱救助标准:

(1)农村留守儿童以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文具、图书、生活用品等。

(2)患重大疾病儿童每人800元医疗补助。

(3)重度残疾儿童每人300元生活补助。

(4)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每人1000元生活补助。

(5)优秀困难家庭学生中中考700分以上每人1000元,600分以上每人500元教育补贴。

(6)遭遇不法侵害打击儿童,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给予500—1000元不等慰问金。

四、资金预算

根据前期各乡镇摸排上报数据,木里县现有农村留守儿童 273名,预算资金2.73万元;残疾儿童201人,预算资金6.03万元;特殊困难家庭儿童23人,预算资金2.3万元;困难家庭中中考成绩在700分以上的儿童10人,600分以上28人,预算资金2.4万元;重病儿童50人,预算资金4万元;遭遇不法侵害儿童4名,预算资金0.4万元;总计资金17.86万元。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乡镇。乡镇收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身份资格进行查验核实。无异议的将申请资料报县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有异议的,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证明核实。

2.需提交资料如下:

(1)农村留守儿童:无需提交资料,以乡镇上报数据为准。

(2)患重大疾病儿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重大疾病诊断材料;

(3)重度残疾儿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

(4)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死亡证明、村乡镇出具的儿童无人抚养证明。

(5)优秀困难家庭学生: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成绩查询单或学校开具的中考分数证明;

(6)遭遇不法侵害打击儿童: (略) 、 (略) 提供相关名单。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乡镇保存一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一份。

(二)审批确认。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将材料返回乡镇,乡镇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申请人原因。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纳入关爱救助对象范围,建立资助档案台账。

(三)资金发放。审批通过后,统一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资助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

六、监督管理

本方案经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体研究通过,资金使用过程秉承公开、透明原则。不涉及儿童隐私部分信息将通过政府官网及公告栏向社会公示,接受民众监督。



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现将《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使用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方案(2023年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使用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方案(2023年度)

为合理安排使用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促进我县形成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使我县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根据《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我县未保基金2023年度使用计划如下:

一、资金情况

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基金于2022年成立,并定于每年6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基金捐款”活动,面向县域内行政事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众等发起自愿捐款倡议。截至2023年,共收到捐款19.1141万元,其中2022年捐款6.1084万元,2023捐款13.0057万元。根据《凉山州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每年支出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基金总收入70%”的要求,2023年拟使用17.86万元。

二、关爱救助对象

(一)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连续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指0-15周岁)的农村户籍儿童(务工时限为连续3个月以上)。

(二)重病儿童:具有木里县户籍,患有重大疾病的18周岁(含)以下儿童(如白血病、心脏病、重型癫痫、儿童淋巴瘤、尿道下裂、神经性母细胞瘤、骨肉瘤、血友病、唇腭裂、地中海贫血等)。

(三)重度残疾儿童:具有木里县户籍,患有一级、二级残疾或精神、智力三级、四级残疾的儿童。

(四)特殊困难家庭儿童:特指本县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生活困难,且未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儿童。

(五)优秀困难家庭学生:即第四条所指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中2023年中考成绩在600分以上的高中在校生。

(六)遭不法侵害打击儿童:即本县内遭遇性侵、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事件的儿童。

三、关爱救助标准:

(1)农村留守儿童以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文具、图书、生活用品等。

(2)患重大疾病儿童每人800元医疗补助。

(3)重度残疾儿童每人300元生活补助。

(4)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每人1000元生活补助。

(5)优秀困难家庭学生中中考700分以上每人1000元,600分以上每人500元教育补贴。

(6)遭遇不法侵害打击儿童,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给予500—1000元不等慰问金。

四、资金预算

根据前期各乡镇摸排上报数据,木里县现有农村留守儿童 273名,预算资金2.73万元;残疾儿童201人,预算资金6.03万元;特殊困难家庭儿童23人,预算资金2.3万元;困难家庭中中考成绩在700分以上的儿童10人,600分以上28人,预算资金2.4万元;重病儿童50人,预算资金4万元;遭遇不法侵害儿童4名,预算资金0.4万元;总计资金17.86万元。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乡镇。乡镇收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身份资格进行查验核实。无异议的将申请资料报县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有异议的,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证明核实。

2.需提交资料如下:

(1)农村留守儿童:无需提交资料,以乡镇上报数据为准。

(2)患重大疾病儿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重大疾病诊断材料;

(3)重度残疾儿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

(4)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死亡证明、村乡镇出具的儿童无人抚养证明。

(5)优秀困难家庭学生: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成绩查询单或学校开具的中考分数证明;

(6)遭遇不法侵害打击儿童: (略) 、 (略) 提供相关名单。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乡镇保存一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一份。

(二)审批确认。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将材料返回乡镇,乡镇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申请人原因。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纳入关爱救助对象范围,建立资助档案台账。

(三)资金发放。审批通过后,统一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资助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

六、监督管理

本方案经木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体研究通过,资金使用过程秉承公开、透明原则。不涉及儿童隐私部分信息将通过政府官网及公告栏向社会公示,接受民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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