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国信社稷尚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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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国信社稷尚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柳河国信社稷尚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8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国信社稷 (略) 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柳河国信社稷 (略) 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姜家店乡五星村

  三、建设单位:柳柳河国信社稷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广信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柳河县姜家店乡五星村。新建烘干车间内设热风炉、烘干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年烘干湿稻谷18000t;新建加工车间、库房,新增1条稻谷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稻谷4.5万t,年产大米约2.6万t ;拟改造现有的一台0.7MW燃煤热水锅炉,保留其配套设施,燃料改成生物质颗粒,年用量约为30t。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

  2、废气。(1)改造一台0.7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新建1台5t/h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稻谷加工工艺粉尘采用密闭负压风机集气系统,设有8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DA010);(4)运输装运过程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和提升设备;(5)湿稻谷筛分粉尘滚筒筛使用全封闭式密封罩密封;(6)湿稻谷烘干粉尘采取排潮口处带有折流挡板;(7)储存扬尘采用封闭管理并加盖苫布,收集粉尘采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8)运输扬尘采取苫布覆盖,合理选择运输路径及运输时间等措施。

  3、噪声采取车间封闭、选购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原粮杂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稻壳、米糠、碎米和异色米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和炉灰装袋,暂存于仓库作为有机肥使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装袋,暂存于仓库,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破损布袋直接由设备厂家进厂更换及回收处置。

柳河国信社稷尚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8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国信社稷 (略) 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柳河国信社稷 (略) 2022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水稻加工及仓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姜家店乡五星村

  三、建设单位:柳柳河国信社稷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广信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柳河县姜家店乡五星村。新建烘干车间内设热风炉、烘干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年烘干湿稻谷18000t;新建加工车间、库房,新增1条稻谷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稻谷4.5万t,年产大米约2.6万t ;拟改造现有的一台0.7MW燃煤热水锅炉,保留其配套设施,燃料改成生物质颗粒,年用量约为30t。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

  2、废气。(1)改造一台0.7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新建1台5t/h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稻谷加工工艺粉尘采用密闭负压风机集气系统,设有8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DA010);(4)运输装运过程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和提升设备;(5)湿稻谷筛分粉尘滚筒筛使用全封闭式密封罩密封;(6)湿稻谷烘干粉尘采取排潮口处带有折流挡板;(7)储存扬尘采用封闭管理并加盖苫布,收集粉尘采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8)运输扬尘采取苫布覆盖,合理选择运输路径及运输时间等措施。

  3、噪声采取车间封闭、选购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原粮杂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稻壳、米糠、碎米和异色米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和炉灰装袋,暂存于仓库作为有机肥使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装袋,暂存于仓库,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破损布袋直接由设备厂家进厂更换及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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