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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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公示

1.1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北关街北侧,1984年前为荒地,1984 (略) 太行炼铁厂,该厂为全国首家民营炼铁企业;2004年 (略) (略) 。2009年8月份企业重组,更名为河北新武安钢铁 (略) ,2014年11月正式 (略) (略) , (略) (略) 企业自2021年7月正式全面停产,2022年9月份拆除完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略) 地块分期开发的情况说明》可知,为进一步盘活资产,根据土地供应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本地块分成五期开发,其中一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南部,主 (略) 办公区及仓库,占地面积*.02m2;二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西侧,主 (略) 制氧车间及超细粉车间,占地面积*.04m2;三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中部偏西区域,主 (略) 轧钢厂,占地面积*.41m2;四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中部偏东区域,主 (略) 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及发电厂,占地面积*.77m2;五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东部,主 (略) 球团厂,占地面积*.69 m2本次调查区域为 (略) (略) 二期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4.19735°,北纬36.71085°。占地面积为*.04㎡(220.37亩)。

(略) (略) 二期在产期间主要包括超细粉车间及制氧站。截止2023年3月现场踏勘, (略) (略) 二期地块内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超细粉车间区域堆 (略) (略) 一期地块办公区和仓库区域开挖地基产生的土方,其余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现场无污染痕迹。在《 (略) 中心城区北部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用地、商业设施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要求,按照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和《 (略) “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报告》等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在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并对原有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和拟收回工业用地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需在项目批准或核准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要求,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到委托后,我公司迅速组织人员首先开展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查明地块历史及现状,制定采样工作方案方案。本地块土壤检测样品采集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完成后,我单位通过对检测数据及该地块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按照相关技术导则与规范,编制了《 (略) (略) 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2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上生产历史情况、现有资料、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主要生产工艺及相关污染物排放与处理方式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果,初步确认该场地存在疑似污染。

结合污染物类型与分布情况,污染迁移途径及受体信息等相关方面因素初步判断该场地重点关注区域未历史上粉煤灰、脱硫石膏、钢材等各个堆场,超细粉车间及其配套设施。需进行第二阶段的现场采样分析工作,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取样与实验室检测分析,判断场地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初步认为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为生产过程中粉尘、烟尘和有机废气的泄露、放散和沉降;在了解可能产生污染的基础上,结合污染物类型与分布情况,污染迁移途径及受体信息等相关方面因素,代表性的污染物是pH、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锰、锑、锌、钒、钴、铍、铊)、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苯胺、多环芳烃、石油烃、氨氮、多氯联苯等。

1.3检测分析结论

(略) (略) 三期地块土壤采样(初步调查采样和加密调查采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两期调查共布设167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745个(含85个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为pH、重金属 (砷、镉、铜、铅、汞、镍、锰、锑、锌、钒、钴、铍、铊、六价铬) 、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项)、酚类化合物(全项)、多环芳烃、石油烃、氨氮、苯胺、多氯联苯等。根据本地块两期调查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可知,共检出污染物质35种,检出物质为重金属 (砷、镉、铜、铅、汞、镍、锰、锑、锌、钒、钴、铍、铊) 、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烃、氨氮、挥发性有机物(*苯、间,对二*苯、苯*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等)、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等)等。

该地块主要的污染物类型为重金属锰,对人体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后期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是修复措施。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需进行下一步的风险评估工作。

1.4场地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等文件要求,地块中重金属锰检测最大浓度值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应开展风险评估,确定修复范围和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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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北关街北侧,1984年前为荒地,1984 (略) 太行炼铁厂,该厂为全国首家民营炼铁企业;2004年 (略) (略) 。2009年8月份企业重组,更名为河北新武安钢铁 (略) ,2014年11月正式 (略) (略) , (略) (略) 企业自2021年7月正式全面停产,2022年9月份拆除完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略) 地块分期开发的情况说明》可知,为进一步盘活资产,根据土地供应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本地块分成五期开发,其中一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南部,主 (略) 办公区及仓库,占地面积*.02m2;二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西侧,主 (略) 制氧车间及超细粉车间,占地面积*.04m2;三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中部偏西区域,主 (略) 轧钢厂,占地面积*.41m2;四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中部偏东区域,主 (略) 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及发电厂,占地面积*.77m2;五期开发地块位于厂区东部,主 (略) 球团厂,占地面积*.69 m2本次调查区域为 (略) (略) 二期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4.19735°,北纬36.71085°。占地面积为*.04㎡(220.37亩)。

(略) (略) 二期在产期间主要包括超细粉车间及制氧站。截止2023年3月现场踏勘, (略) (略) 二期地块内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超细粉车间区域堆 (略) (略) 一期地块办公区和仓库区域开挖地基产生的土方,其余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现场无污染痕迹。在《 (略) 中心城区北部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用地、商业设施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要求,按照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和《 (略) “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报告》等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在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并对原有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和拟收回工业用地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需在项目批准或核准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要求,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到委托后,我公司迅速组织人员首先开展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查明地块历史及现状,制定采样工作方案方案。本地块土壤检测样品采集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完成后,我单位通过对检测数据及该地块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按照相关技术导则与规范,编制了《 (略) (略) 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2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上生产历史情况、现有资料、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主要生产工艺及相关污染物排放与处理方式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果,初步确认该场地存在疑似污染。

结合污染物类型与分布情况,污染迁移途径及受体信息等相关方面因素初步判断该场地重点关注区域未历史上粉煤灰、脱硫石膏、钢材等各个堆场,超细粉车间及其配套设施。需进行第二阶段的现场采样分析工作,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取样与实验室检测分析,判断场地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初步认为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为生产过程中粉尘、烟尘和有机废气的泄露、放散和沉降;在了解可能产生污染的基础上,结合污染物类型与分布情况,污染迁移途径及受体信息等相关方面因素,代表性的污染物是pH、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锰、锑、锌、钒、钴、铍、铊)、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苯胺、多环芳烃、石油烃、氨氮、多氯联苯等。

1.3检测分析结论

(略) (略) 三期地块土壤采样(初步调查采样和加密调查采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两期调查共布设167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745个(含85个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为pH、重金属 (砷、镉、铜、铅、汞、镍、锰、锑、锌、钒、钴、铍、铊、六价铬) 、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项)、酚类化合物(全项)、多环芳烃、石油烃、氨氮、苯胺、多氯联苯等。根据本地块两期调查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可知,共检出污染物质35种,检出物质为重金属 (砷、镉、铜、铅、汞、镍、锰、锑、锌、钒、钴、铍、铊) 、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烃、氨氮、挥发性有机物(*苯、间,对二*苯、苯*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等)、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等)等。

该地块主要的污染物类型为重金属锰,对人体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后期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是修复措施。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需进行下一步的风险评估工作。

1.4场地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等文件要求,地块中重金属锰检测最大浓度值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应开展风险评估,确定修复范围和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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