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玉青、金玉及支线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玉青、金玉及支线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公路管理段:
你单位《关于报批<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玉青、金玉及支线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四十三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10-*-18-02-*。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现状路面部分存在龟裂、坑槽、车辙、裂缝等病害,交通标志缺失损坏严重,为保障道路正常运营,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玉青、金玉及支线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域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玉青路
玉青路(K0+000—K6+390)路线长6.39km,对旧路面进行修复、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41429㎡,拆除并新建路缘石。新建标志牌4块,维修标志牌7块,施划标线496.4㎡,设置里程碑、百米桩64块,道口标柱40根,示警桩64根,橡胶减速带29.5m,平面交叉30处等。
(二)金玉路
金玉路(K2+000—K3+895)路线长1.895km,对旧路面进行修复、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13415㎡,拆除并新建路缘石。拆除新建1道涵洞。新建标志牌2块,施划标线714.87㎡,设置里程碑、百米桩19块,道口标柱16根,示警桩16根,平面交叉3处等。
(三)金玉路支线
金玉路支线(K0+000—K2+695)路线长2.695km,对旧路面进行修复、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15508㎡,拆除并新建路缘石。拆除新建2道涵洞。施划标线486.62㎡,设置里程碑、百米桩27块,道口标柱20根,示警桩96根,橡胶减速带39.5m,平面交叉5处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21.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81.28万元,其他费用24.28万元,预备费16.2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养护工程补助资金213.33万元和县级政府配套208.45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土建、安装等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公路管理段:
你单位《关于报批<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玉青、金玉及支线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四十三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10-*-18-02-*。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现状路面部分存在龟裂、坑槽、车辙、裂缝等病害,交通标志缺失损坏严重,为保障道路正常运营,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玉青、金玉及支线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域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玉青路
玉青路(K0+000—K6+390)路线长6.39km,对旧路面进行修复、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41429㎡,拆除并新建路缘石。新建标志牌4块,维修标志牌7块,施划标线496.4㎡,设置里程碑、百米桩64块,道口标柱40根,示警桩64根,橡胶减速带29.5m,平面交叉30处等。
(二)金玉路
金玉路(K2+000—K3+895)路线长1.895km,对旧路面进行修复、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13415㎡,拆除并新建路缘石。拆除新建1道涵洞。新建标志牌2块,施划标线714.87㎡,设置里程碑、百米桩19块,道口标柱16根,示警桩16根,平面交叉3处等。
(三)金玉路支线
金玉路支线(K0+000—K2+695)路线长2.695km,对旧路面进行修复、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15508㎡,拆除并新建路缘石。拆除新建2道涵洞。施划标线486.62㎡,设置里程碑、百米桩27块,道口标柱20根,示警桩96根,橡胶减速带39.5m,平面交叉5处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21.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81.28万元,其他费用24.28万元,预备费16.2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养护工程补助资金213.33万元和县级政府配套208.45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土建、安装等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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