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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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水投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鼎水务〔2023〕118号)文悉。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纪要》鼎城乡供水专题会〔2022〕8号文精神及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 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5-*-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福建水投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新增管道总长24605米,包括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4544米,表前支管管道De63PE管20061米,改造户表共2229套。其中涵头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2189米,表前支管De20PE管6165米,改造户表685套;桑杨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 1840米,表前支管De20PE管9864米,改造户表1096套;杨岐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515米,表前支管De20PE管4032米,改造户表448套;各村入户采用“一户一表”设计水表采用远传无磁水表,主要管材选用PE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98.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9.54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福建水投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鼎水务〔2023〕118号)文悉。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纪要》鼎城乡供水专题会〔2022〕8号文精神及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 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5-*-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福建水投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新增管道总长24605米,包括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4544米,表前支管管道De63PE管20061米,改造户表共2229套。其中涵头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2189米,表前支管De20PE管6165米,改造户表685套;桑杨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 1840米,表前支管De20PE管9864米,改造户表1096套;杨岐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515米,表前支管De20PE管4032米,改造户表448套;各村入户采用“一户一表”设计水表采用远传无磁水表,主要管材选用PE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98.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9.54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福建水投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鼎水务〔2023〕118号)文悉。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纪要》鼎城乡供水专题会〔2022〕8号文精神及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 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5-*-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福建水投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新增管道总长24605米,包括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4544米,表前支管管道De63PE管20061米,改造户表共2229套。其中涵头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2189米,表前支管De20PE管6165米,改造户表685套;桑杨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 1840米,表前支管De20PE管9864米,改造户表1096套;杨岐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515米,表前支管De20PE管4032米,改造户表448套;各村入户采用“一户一表”设计水表采用远传无磁水表,主要管材选用PE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98.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9.54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福建水投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鼎水务〔2023〕118号)文悉。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纪要》鼎城乡供水专题会〔2022〕8号文精神及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 涵头村供水户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5-*-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福建水投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新增管道总长24605米,包括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4544米,表前支管管道De63PE管20061米,改造户表共2229套。其中涵头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2189米,表前支管De20PE管6165米,改造户表685套;桑杨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 1840米,表前支管De20PE管9864米,改造户表1096套;杨岐村新增配水支管De63PE管515米,表前支管De20PE管4032米,改造户表448套;各村入户采用“一户一表”设计水表采用远传无磁水表,主要管材选用PE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98.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9.54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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