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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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国有 (略) :

  你司《关于申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国投函〔2023〕96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贯岭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国有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包含以下两个子项目:

  (一)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总用地面积20000㎡(约30亩),总建筑面积25735.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105㎡,不计容建筑面积630㎡。建设内容包括:应急储备库、应急粮库、业务附属用房、附属配套门卫、一站式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及仓储工艺设备。

  (二)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污水工程

  (1)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平均4000m3/d,时变化系数取1.8-2)。下游压力管道为DN250,沿104国道敷设后排入下游污水重力管内(距离约3km)。

  (2)污水处理设施2处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总建筑面积约4900㎡,日处理量6300吨;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二:总建筑面积约1700㎡,日处理量2000吨。

  2.排洪渠

  (1)贯岭溪排洪渠长度约0.36公里;

  (2)贯岭溪支流排洪渠0.2公里;

  (3)透埕溪洪渠约0.5公里;

  (4)排洪沟1.5m×0.7m,长度约0.8公里。

  3.路网工程

  总里程长度约2403米。 (略) 次干路,道路宽度26米,长度约336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815米;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19米,长度约478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774米。

  4.原贯岭镇污水厂扩容

  污水厂扩容新建4000m3/d,新增DN160的压力管7km及DN300的动力管7km。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1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4931.06

  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略) 国有 (略) :

  你司《关于申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国投函〔2023〕96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贯岭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国有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包含以下两个子项目:

  (一)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总用地面积20000㎡(约30亩),总建筑面积25735.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105㎡,不计容建筑面积630㎡。建设内容包括:应急储备库、应急粮库、业务附属用房、附属配套门卫、一站式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及仓储工艺设备。

  (二)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污水工程

  (1)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平均4000m3/d,时变化系数取1.8-2)。下游压力管道为DN250,沿104国道敷设后排入下游污水重力管内(距离约3km)。

  (2)污水处理设施2处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总建筑面积约4900㎡,日处理量6300吨;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二:总建筑面积约1700㎡,日处理量2000吨。

  2.排洪渠

  (1)贯岭溪排洪渠长度约0.36公里;

  (2)贯岭溪支流排洪渠0.2公里;

  (3)透埕溪洪渠约0.5公里;

  (4)排洪沟1.5m×0.7m,长度约0.8公里。

  3.路网工程

  总里程长度约2403米。 (略) 次干路,道路宽度26米,长度约336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815米;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19米,长度约478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774米。

  4.原贯岭镇污水厂扩容

  污水厂扩容新建4000m3/d,新增DN160的压力管7km及DN300的动力管7km。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1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4931.06

  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略) 国有 (略) :

  你司《关于申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国投函〔2023〕96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贯岭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国有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包含以下两个子项目:

  (一)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总用地面积20000㎡(约30亩),总建筑面积25735.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105㎡,不计容建筑面积630㎡。建设内容包括:应急储备库、应急粮库、业务附属用房、附属配套门卫、一站式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及仓储工艺设备。

  (二)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污水工程

  (1)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平均4000m3/d,时变化系数取1.8-2)。下游压力管道为DN250,沿104国道敷设后排入下游污水重力管内(距离约3km)。

  (2)污水处理设施2处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总建筑面积约4900㎡,日处理量6300吨;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二:总建筑面积约1700㎡,日处理量2000吨。

  2.排洪渠

  (1)贯岭溪排洪渠长度约0.36公里;

  (2)贯岭溪支流排洪渠0.2公里;

  (3)透埕溪洪渠约0.5公里;

  (4)排洪沟1.5m×0.7m,长度约0.8公里。

  3.路网工程

  总里程长度约2403米。 (略) 次干路,道路宽度26米,长度约336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815米;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19米,长度约478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774米。

  4.原贯岭镇污水厂扩容

  污水厂扩容新建4000m3/d,新增DN160的压力管7km及DN300的动力管7km。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1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4931.06

  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略) 国有 (略) :

  你司《关于申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国投函〔2023〕96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闽浙边界(贯岭)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贯岭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国有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包含以下两个子项目:

  (一)应急救灾物资中转仓库项目

  总用地面积20000㎡(约30亩),总建筑面积25735.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105㎡,不计容建筑面积630㎡。建设内容包括:应急储备库、应急粮库、业务附属用房、附属配套门卫、一站式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及仓储工艺设备。

  (二)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污水工程

  (1)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平均4000m3/d,时变化系数取1.8-2)。下游压力管道为DN250,沿104国道敷设后排入下游污水重力管内(距离约3km)。

  (2)污水处理设施2处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总建筑面积约4900㎡,日处理量6300吨;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二:总建筑面积约1700㎡,日处理量2000吨。

  2.排洪渠

  (1)贯岭溪排洪渠长度约0.36公里;

  (2)贯岭溪支流排洪渠0.2公里;

  (3)透埕溪洪渠约0.5公里;

  (4)排洪沟1.5m×0.7m,长度约0.8公里。

  3.路网工程

  总里程长度约2403米。 (略) 次干路,道路宽度26米,长度约336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815米;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19米,长度约478米 ;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长度约774米。

  4.原贯岭镇污水厂扩容

  污水厂扩容新建4000m3/d,新增DN160的压力管7km及DN300的动力管7km。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1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4931.06

  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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