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3〕13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29.67亩,总建筑面积29882.6平方米,其中:新建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8758平方米、冷链库房建筑面积9955平方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69.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智能安防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0160.7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335.1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3〕13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29.67亩,总建筑面积29882.6平方米,其中:新建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8758平方米、冷链库房建筑面积9955平方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69.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智能安防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0160.7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335.1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3〕13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29.67亩,总建筑面积29882.6平方米,其中:新建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8758平方米、冷链库房建筑面积9955平方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69.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智能安防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0160.7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335.1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3〕13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应急粮食加工保障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29.67亩,总建筑面积29882.6平方米,其中:新建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8758平方米、冷链库房建筑面积9955平方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69.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智能安防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0160.7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335.1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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