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金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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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金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新城区,租赁鸿盛园区金州商贸综合楼2号楼,总建筑面积为5171平方米,主要设置微生物室、化学分析室、样品间、无机实验室、色谱实验室、前处理实验室、天平/标准物质配置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室、污水处理间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5%。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涉及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酸气净化设备(湿法)+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非*烷总烃、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楼顶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不含重金属试剂和有机试剂的实验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室废物、废试剂、含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等危险特性物质的实验废液及实验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样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酸雾喷淋吸收器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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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新城区,租赁鸿盛园区金州商贸综合楼2号楼,总建筑面积为5171平方米,主要设置微生物室、化学分析室、样品间、无机实验室、色谱实验室、前处理实验室、天平/标准物质配置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室、污水处理间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5%。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涉及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酸气净化设备(湿法)+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非*烷总烃、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楼顶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不含重金属试剂和有机试剂的实验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室废物、废试剂、含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等危险特性物质的实验废液及实验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样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酸雾喷淋吸收器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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